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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石家庄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上

来源:石家庄市发改委2016-11-30 08:54:04

石家庄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规划》、《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是明确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路径和战略任务,提出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和面临形势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增强产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有利于转变高投入、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

当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转型发展、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对对石家庄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重大机遇,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更稳更好发展。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市深入推进城镇化战略,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现代城市魅力初步显现。

(一)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3%,比2010年提高7.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5%。县级市和县常住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16个县(市)中有5个县(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0%。城镇规模结构不断优化,新乐、晋州、赵县、井陉、平山、无极、元氏和行唐等城镇人口集聚效应明显。一批特色小城镇初具规模。

(二)城乡面貌大幅改观

完成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城区面积由469平方公里扩展到2206平方公里。“一河两岸三组团”城市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城镇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15年主城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7.1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7.7标台,人均拥有供水管道长度0.53米、排水管道长度0.78米。县城综合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鹿泉、晋州、井陉、高邑、元氏荣获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省级以上园林县城达到8个。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完成1213个省级重点村建设任务。

(三)产城融合有序推进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10.9:48.6:40.5调整到2015年的9.1:45.1:45.8,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17.1%,比2010年提高5.1个百分点。城镇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主城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始终在三分之一以上。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8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开发区)功能逐步完善,人口集聚、就业带动、税收增加等作用发挥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发展。

(四)城乡居民生活明显改善

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076元和11609元,年均增长10.1%和13%。各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56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2.1%,比2010年提高20.2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中小学校1.9所,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71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5.6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达100%。五年累计解决28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26.3万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城乡环境不断改善

强力实施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攻坚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大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43天提高到180天。削减燃煤998万吨,压减炼铁产能158万吨、炼钢产能160万吨。压减水泥产能1850万吨,提前3年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淘汰黄标车20.25万辆。启动石钢、华旭药业等21家企业搬迁工作,10家重点企业完成搬迁。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大力实施环省会绿化、绿色通道、太行山绿化等重点造林工程和城区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分别达到37.2%和1070万立方米。

(六)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深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不断优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发展机制逐步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由2010年的2.78:1缩小为2015年的2.42:1。

二、存在问题

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总体看,城镇化质量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还不高,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弱

作为京津冀南部功能拓展区区域龙头和现代省会城市的辐射影响力还不够,城市综合功能亟需完善。城镇体系整体规模层级较低,县(市)与主城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发展落差,城镇产业支撑能力弱、园区集聚效应不强等问题突出,缺乏人口达到或超过20万以上、能够起辐射带动作用的市域节点城市。城乡结构呈现“大村小镇”的特点,镇区(不含城关镇)平均规模不足5000人,而村庄人口大多在3000人左右,小城镇发展对农村牵引力不足。

(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1.1656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0.765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能耗水平高52.4%,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0,是全国35个缺水最严重的城市之一,由于持续超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并形成了巨大漏斗;生态环境压力巨大,2015年全国1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城市中,石家庄排在倒数第八位,雾霾天气已经成为制约石家庄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于中心区,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逢雨必涝”、“马路拉链”和环境恶化等城市病日益凸显;城市规划和管理脱节,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综合管理能力滞后,严重影响城市运行效率;县(市)城区基础设施欠账严重,普遍存在道路、地下管网、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建设不配套,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城市面貌缺乏特色,建设性破坏城乡自然环境和古街区、古村落等文化传承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存在。

(四)城乡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不强,缺乏中高端产业带动,特色产业不突出,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等与城镇存在较大差距。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扩大,仍有21.5万人口在贫困线以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仍不健全,统筹任务比较艰巨。

三、面临形势

展望未来,我市仍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正步入城市型社会发展新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建设,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

从面临的机遇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将京津冀城市群定位为世界级城市群,推动城市群功能重构和资源优化配置,《河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规划》将我市定位为功能齐备的省会城市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有利于我市不断做大做强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优化城镇布局、提升省会城市功能,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开辟新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将我市作为京保石发展轴上的核心城市和南部功能拓展区的发展龙头,有利于我市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科研创新、城乡一体等方面逐步缩小与京津的差距;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有利于我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子;2016年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支持省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多项支持政策,为石家庄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从面临的挑战看,京津“虹吸效应”依然明显,优质资源向京津集聚趋势短期内难以改变,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和提升城市层级结构任务艰巨;我市即将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制造业开始向外转移,城镇化动力已经变迁;总就业人口出现“拐点”,城镇化非劳动力人口负担沉重;资产价格高企与居民平均收入脱节,大学生、农民工市民化发展被延缓;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集中显现,水资源保障、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城镇化面临新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双重任务,财政资金压力更加明显;土地财政支持城建难以为继,城乡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到了借势出击、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基本遵循,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方向,必须以“五个统筹”为实践路径,牢牢把握机遇,勇于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全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以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为重点,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中东西(中部崛起、东部突破、西部绿色发展)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着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创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市经济新格局,加快建设成为全省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更好地发挥引领和服务全省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功能齐备的省会城市和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稳步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推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与人口集聚相统一,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构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坚持协同发展。围绕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加快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内要素有序流动,与京津及周边城市实现协同共赢。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会科技资源丰富、创新能力较强的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推动城镇化建设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省会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省会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

坚持绿色引领。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全过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限定开发强度,划定并坚守生态红线,强化水资源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模式。

坚持突出特色。充分挖掘石家庄历史文化底蕴,延续历史文脉,珍惜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宅等历史文化印记,突出地域特色,建设特色鲜明、品味精致的魅力新城镇。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县域经济增比进位突破,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全面完成,省会综合功能和地位显著提升,建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努力成为京津冀城市群第三极。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聚集产业、人口和先进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

——城乡布局进一步优化。“一核两轴三区”的市域空间结构基本形成,“一河两岸三组团”的都市区引领作用凸显,平山、晋州、新乐、井陉-井陉矿区、赵县五个市域次中心城市初具规模,其他县级小城市、特色小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具备条件的农村全部建成美丽乡村。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经济稳定发展,2020年人均GDP达到66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24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40元;非农业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达到92%以上;城镇就业水平显著提高,新增总体就业人数76.75万;新型社会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城市文化更加鲜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稳步提高,道路、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4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确保2018年退出全国空气质量重点监测城市后10名,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2%。

——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建立起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体系,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财税金融、就业创业、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优化城乡空间发展格局

围绕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进一步完善省会功能,优化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品位和内在质量,增强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力,努力建设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加快建设次级中心城市,大力增强县级城市集聚能力,有重点地发展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优化村庄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梯次有序、疏密有度的城乡空间发展格局。

一、深入实施中东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根据各区域发展基础和条件,实施“中部引领、东部突破、西部优化”的分区发展战略,全面协调城镇化、工业化与生态建设的关系,统筹产业、城镇和人口布局。

(一)中部区域

包括市内七区、高新区和正定县,是全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重点推进区域。拉开城市框架,疏解老城区功能,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城市由过度集中向分散组团式发展,实现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打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龙头带动区和城乡现代化建设标志区,领跑全市发展。

(二)东部区域

包括晋州、无极、新乐、赵县、深泽、行唐、元氏、高邑8个县(市)。集中力量改造和建设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大力推进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产要素集聚能力,实现东部城市功能显著提升。加快推进产城融合,以产业聚集区建设为依托,发展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的大园区,提升全市的工业化水平,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

(三)西部区域

包括平山县、井陉县、井陉矿区、赞皇县和灵寿县,共5个县(区)。按照生态城市(镇)建设要求,加快县城及重点建制镇的改造和建设,增强城镇人口吸纳力和承载力,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加速富民强县进程。充分发挥自然旅游资源优势,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重点发展绿色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形成西部山区人口和产业集聚中心。

二、建设一河两岸三组团省会都市区

按照“一河两岸三组团”空间发展思路,加快实施城市北跨滹沱河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主城区与正定及正定新区、藁城、鹿泉、栾城一体化建设,形成以主城区、正定古城和正定新区为核心,以藁城、鹿泉、栾城规划建设区为组团,以滹沱河、环城水系为生态廊道的组团式生态型空间布局结构。到202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总规模达到427万人,其中主城区300万,正定及正定新区60万,藁城、栾城和鹿泉建成区人口分别达到25万、18万和24万。

(一)实施北跨发展战略

将滹沱河北岸作为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提升省会功能的重点区域,打破既定的行政边界制约,统筹滹沱河北岸区域城市与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低碳、生态、智慧”的理念和国家级新区的标准,加强正定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总部布局,重点发展商务会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教研发等新兴城市功能,打造滨水宜居宜业生态新城,积极争取正定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大力推进正定古城“千年古郡、北方雄镇”的历史风貌恢复工程,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文化建设、城市建设、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将正定古城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目的地。依托正定古城片区(京广铁路西侧97个村落)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特色,延续村庄肌理,在整体风貌上体现沃野平畴村庄散落的田园特色,在产业培育上体现以农为本三产融合的现代庄园特色,使之成为石家庄北部田园风光优美、历史文化彰显的美丽乡村典范。充分发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优势,依托保税物流、航空物流,积极承接国内国际产业转移,推动正定新区与京津协同创新,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外包和先进制造业,建设石家庄产业新高地和加快发展的新引擎。

(二)改造提升主城区

主城区重点抓提升、出品位。严格控制大规模旧城改造,逐步降低城市开发强度和密度。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完善城市功能,加大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力度,优先安排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加强城市风貌建设,注意保留城市的文化传承和特色品位。优化生态环境,加强公园绿地和城市环境治理,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禁止新建、扩建污染项目。推动主城区功能重构,实施一般性制造业和传统商贸市场退城外迁,加强服务业综合体建设,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努力在现代城市形象展示、省会城市名片打造、综合服务能力升级、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上实现大突破。

(三)完善组团城市功能

加快藁城、栾城、鹿泉三组团同城化发展步伐,按照中心城市标准在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与中心城区的同质化建设,统筹生产、居住、休闲等领域的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南二环东延西拓、天山大街南延北展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拉近与主城区时空距离,显著提高卫星城市功能,分担中心城市发展的压力,打造省会城市发展新亮点。

藁城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藁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械制造、光电通信等产业,尽快形成东部新区组团。鹿泉区加快生态建设、产业升级和人口集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文化创意以及休闲旅游等产业,以获鹿镇、白鹿泉乡、石井乡为基础,建设都市休闲旅游度假区,形成西部生态休闲新城组团。栾城区加强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装备制造基地,重点提升通用航空、轨道交通、能源装备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设南部新区组团。

三、打造“一横一纵”城镇发展轴

发挥我市“东出西联、承北接南”的区位、交通、产业优势,依托轴线县城、节点城镇和产业聚集区,打造以京广集疏通道为纵轴、石太集疏通道为横轴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

(一)打造承接京津、对接中原的协同发展纵轴

加快形成以京广铁路、京广客运专线、京港澳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镇和工业聚集区为支点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向北抓住石家庄融入北京“一小时交通圈”良好机遇,全方位深化与京津的战略合作,承接京津资金、项目、产业、人才、信息、技术、消费等方面转移;向南扩大与中原经济区的交流合作,依托冀中南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切实提高在区域合作中的首位度,打造省际合作的桥头堡。

(二)打造借力沿海、引领腹地的联动辐射横轴

加快形成以石太铁路、石德铁路、石太客运专线、石济客运专线和石太高速、石黄高速、石津高速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以城镇和工业聚集区为支撑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向东通过加强与环渤海港口的战略合作,强化石家庄内陆港功能,健全集疏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以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向西引导腹地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与临港产业的衔接,促进海陆经济一体化,让内陆城市借力沿海发展,成为晋、陕、蒙外联内引的纽带和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

四、培育壮大节点城市和重点镇

(一)加强省会周边中小城市群建设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以创建园林县城为抓手,大力开展城乡规划提升、环境容貌整治、“三改一拆”、园林绿化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城教融合、建筑能效升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县城建设层次和水平,实现县城扩容大提速、承载能力大提升、环境容貌大改观、绿化水平大升级、居住条件大改善、管理水平大提高。率先把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功能地位突出、产业集聚能力强的平山、晋州、新乐、井陉-矿区、赵县建设成为市域次中心城市,增强市区对全市域以及京津冀城市群南部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好的元氏、无极发展成为小城市。其它县城继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逐步成为吸纳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

表2省会周边小城市的规模与职能

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

(万人)功能定位主要区块

平山11市域次中心城市,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以发展旅游业和轻工业为主导的城镇。县城、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南区。

晋州19市域次中心城市,市域东部轻纺业、制造业和商贸集聚中心。晋州市区、晋州经济开发区。

新乐20市域次中心城市,重要的临空产业和食品加工业基地。新乐市区、新乐经济开发区

井陉及井陉矿区23市域次中心城市,以发展新兴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西部山区中心城市。井陉县城、井陉矿区、井陉经济开发区。

赵县22市域次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华北地区享有较高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重要旅游基地和食品加工为主的城镇。县城,赵县工业园区(东区和西区)。

元氏15市域南部化工、装备制造业基地。县城、南部工业区元氏区、煤炭物流园区。

无极20.7以生态皮革和商贸服务业为主的城镇。县城、无极经济开发区。

高邑9市域南部建筑陶瓷和纺织业集聚中心。县城、高邑西部新城。

灵寿10市域西北部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以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城镇。县城。

深泽9.5以机械配件制造、纺织业为主的城镇。县城、深泽经济开发区。

行唐9.5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工业为主的城镇。县城、行唐经济开发区。

赞皇8重要的旅游服务中心,以旅游服务业、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城镇,市域南部建筑陶瓷和农产品集聚中心。县城、赞皇经济开发区、济河工业区。

(二)择优培育重点建制镇

树立一体化典范,努力推进示范镇建设。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工园区、装备制造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等5个产业园区和岗上、冶河、铜冶、上庄等4个镇为重点,统一规划,统一产业布局,统一进行道路、供气、供热、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建设学校、医院、公交等公共服务设施,统一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统一与主城区一体化管理,提升吸纳人口、聚集产业的功能。加快强镇扩权试点工作,支持有产业园区的镇实行镇区合一管理体制,支持有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乡改镇。

(三)大力发展特色小镇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与疏解中心城市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聚焦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会功能,重点建设西柏坡红色旅游、栾城通用航空、正定木都小镇、温塘温泉养生等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先进制造、信息产业、民俗文化小镇。通过3-5年发展,形成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体制机制灵活、人才技术资本集聚、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型产业社区。

五、优化城镇村庄布局

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导农业人口向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科学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对村庄发展定级定位,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原则整村推进,对保留村、中心村、撤并村实施分类指导、规划和建设。

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每年就地改造400个左右村庄,保留现有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突出民居特色。

对中心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每年力争启动建设10个以上中心村,逐步吸纳其他行政村参与联村并建,力争5年吸纳带动100个左右的村庄。坚持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乡村工业园区同步建设发展,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或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实行生态移民。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户的村,实行搬迁整治。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组建农宅合作社,建设乡村酒店。对即将自然消亡的村,原则上不再新建项目、批宅基地。

 

第四章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明确、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社保体系为支撑,创造更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转移人口户籍市民化、公共服务市民化、就业市民化和生活市民化。

一、多渠道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积极引导有稳定就业和住房的农民工向城镇转移落户。主城区以转移高技术人才为重点,其他城镇重点转移农村富余人口。到2020年,实现高素质技能型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私营企业主、城区城郊农民等条件相对成熟群体在市域内自由迁徙,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

(二)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

建立与居住证制度相挂钩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保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建立居住证梯度赋权机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居住证持有人的信息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加快推进“村改居”

按照依法规范、服务群众、因村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谋划实施“村改居”推进计划,加快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处于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村、非农户籍人口比重大的村“村改居”步伐。严格确认改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村改居”后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改变其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做好集体资产核实和产权界定、登记工作,明确集体财产权属关系,对原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股权量化到人,科学界定和配置股权,推动“居企分离”“社经分离”。实施“村改居”社区规范化建设,探索社区管理服务新途径,不断健全社区组织体系,让村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将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并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改善“村改居”社区居民生活环境。

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稳步推进城镇住房、就学、就业、创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素质和技能,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

(一)创新农业转移人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标准,扩大保障房对农民工的覆盖范围。通过增加建设面积和回购城区部分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来源等措施,满足城市各行业均衡发展需求。实施优惠政策,把小城市和建制镇的保障房建设与农民宅基地退换相结合,引导农民工在就近城镇化过程中,以农村宅基地置换保障性住房,减少农民工的购房成本。鼓励外来人口集中的产业园区和重点大型企业建立农民工集体宿舍,在其工业用地总面积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内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面向园区或用工单位就业人员出租。

(二)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对于随迁子女,其收费、管理统一纳入流入地政府管理范畴,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同城同教”。

完善新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加大投资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合理扩充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良好教育。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三)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建立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实行“进校、进企、进村、进电台、进电视”的“五进服务”。建立规范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利用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业务专网,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

加强市县两级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业实训、培训、见习、孵化基地发展。增强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市创业项目指南库,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咨询、开业指导以及后续跟踪服务。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用工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实行农民工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引导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和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

(四)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鼓励农村居民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城乡低保标准,逐渐缩小城乡低保差距;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探索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低保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步伐。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推动更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积极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五)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高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落实流动人口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优先落实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做好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并逐步推广普及。

(六)构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关怀体系

促进政府、工会和法律机构对农民工就业的司法保护。倡导社会各界多方关心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以后的社会生活,帮助他们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文化意识等方面向城市现代模式的适时转变,促进其身心与城市生活的融合。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全市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与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

三、建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合理分担成本,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一)建立成本分摊机制

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包括水、电、路、暖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居住问题。农民工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社会慈善和福利机构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发展,重点在法律维权、社会救助等方面提供人财物支持,参与成本分担。

(二)推进实施“三挂钩”机制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探索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调动城镇政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

(三)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利益保障机制

健全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流转市场,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继续享有征地补偿权益。探索建立进城落户人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机制,鼓励引导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四)建立政府联动负责机制

市级层面总体部署全市范围的支持政策,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本行政辖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五章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以切实提高城一体化水平为目标,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手段,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到2020年,构建起人员流动顺畅、资源配置优化、差距明显缩小、城市与农村协同共进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一、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一)打造公平专业的特色教育体系

结合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加强对规模小和师资弱学校的投入,增加学校容量,提升办学质量,支持城区名校、城区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推动教育资源合理分布、教学水平整体提高。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将市区范围内的20所公办职业学校整合为7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一批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打造15个以上省级骨干特色专业,形成支撑全市产业和行业发展的专业群,确立与石家庄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驻石高校内涵式发展,吸引北京高校外迁来石,增强地方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省会建设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石家庄公平专业的特色教育体系。

(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20年实现我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6人以上。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全覆盖,并建成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服务系统。抓好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的建设,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对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积极发展“大健康新医疗”产业,逐年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体市民病有所医。

(三)完善文体旅游设施网络

加强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共建共享工程。加快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体育健身公园,县区普遍建有综合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街道、乡镇全部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石家庄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和旅游集散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467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

(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加强困难群体救助,逐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构建重特大疾病医疗应急救助体系,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加强县(市)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拓展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应用,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8张以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80%以上,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50%以上。

二、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

把县城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的关键举措,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生态、体现品位,实施县城建设攻坚行动,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水平。全面实施“绿化增量、景观提升、精细管理、精品街道打造、基础设施建设”五大攻坚行动,每个县建成1座占地150亩以上的综合性公园、3条以上绿化精品街道、1座展示县域风貌的特色建筑,力争县城所有主干道全部建成省级样板示范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污水排放全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鼓励热电联产和煤改气,县城全部实现集中供暖。坚持创建与提质并存,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县城。合理规划县城发展区域,根据区位交通条件、产业发展潜力,科学确定人口规模,切实留足发展空间。鼓励分散的乡镇企业入园发展,制定实施鼓励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入园的“飞地”政策,对新上制造业项目在乡村选址的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备案。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动产城教一体化发展。统筹图书馆、体育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县域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初中向重点乡镇集中、高中和职业教育逐步向县城教育园区集中。

三、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一)加快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统一步伐

破除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状,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对所有的城乡劳动者平等对待,实行免费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各项就业服务。建立规范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充分挖掘乡镇现有的职业培训和教育资源,开放市、县、区等不同层次的城市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失地农民的转移培训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规范劳动用工环境,保障农村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新低息小额贷款、税收减免、发放培训券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城乡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和素质,积极创业。

(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积极争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县(市)名额,推动要素资源在城乡和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充分激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选择若干试点,由县(市、区)级政府牵头,建立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农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和交易市场,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增设网点,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放宽抵押担保范围,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抵押、担保制度,破解“三农”发展的资金制约。通过加大政府组织协调和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培育农业保险人才等措施,切实扩大涉农保险范围和覆盖面。

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二、三级公路标准改建县城通乡镇公路,改善乡村道路路况,提高农村公路网密度和公路等级。“十三五”期间建设农村公路2000公里,完成投资22亿元。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和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稳产高产能力,积极探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提高农村用水安全程度。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在保证能源供给的条件下,积极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太阳能、沼气能和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试点步伐,探索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乡镇和联合村污水处理模式,到2019年重点镇全部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开展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农产品水平、实现农民增收提供气象保障。

(二)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农村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保满足全市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保证全市农村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全市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长期教育与短期教育结合、实时教育与急需教育结合、技术教育和创业教育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模式。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开放运行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形成以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主要依托,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加的农民教育培训新格局。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支持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能力,整合基层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和县级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条件。

完善农村救助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济贫、帮困、助残、托孤等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体系,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农村商业网点配送率,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健康发展。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分类指导规划保留村、历史文化名村、贫困村、中心村和撤并村,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重点实施“六改六建”工程。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对历史文化名村,坚持开发与保护、培育与传承相结合,建成历史文化古迹与村庄环境融为一体的旅游村庄;对贫困村,重点倾斜、精准帮扶,确保全部脱贫;对中心村和撤并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把美丽乡村建设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精准扶贫一步到位。与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强化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改善革命老区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老区人民幸福指数。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村特色资源优势,以农家特色餐饮美食、乡村游览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娱乐、农业科普教育等为主要内容,推进旅游专业村建设。与山区综合开发相结合,大力开发山区特色农产品,发展沟域经济,建成一批具有规模效应的省、市级示范沟(区)。

第六章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立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与城镇发展有机融合,探索产业与城镇空间融合的有效途径与互促模式,形成以产兴城、以业聚人的良性互动,走一条产业持续发展、城镇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一、构建区域特色突出的产业体系

根据石家庄市地理地貌特点,按照“中部创新高效,东部增产减污、西部突出生态”的区域发展总体思路,明确产业重点和发展方向,突出区域特色,构建中部高端、东部先进、西部生态的产业发展体系。

(一)中部城市经济群

中部都市区主要布局以商务会展、现代商贸、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通用航空等与城市功能相配套的都市型工业,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整体竞争力,领跑全市产业发展。到2020年都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3%以上,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25%,占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到35%以上。

(二)东部优势特色产业带

东部地区加快做大工业规模,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突出发展工业,抓好大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集聚度,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发展以生物发酵和医药中间体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以纺织机械、风电设备、高端装备零部件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以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为特色的循环化工等先进制造业。重点改造提升纺织印染、造纸、化工、装备制造、医药、建筑陶瓷、淀粉等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增长点。集约发展以优质小麦和玉米、无公害蔬菜、高品质梨果种植以及生猪、奶牛、蛋鸡养殖为主的节水型、集约化现代高效农业。

(三)西部绿色生态产业带

西部地区是省会的生态屏障,在实施好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的基础上,以绿色、生态、节能、环保、循环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业。立足山区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养殖、绿色林果、旱作杂粮、特色禽畜等特色农业;开发自然风光、果蔬采摘、农业生态观光、温泉养生、民俗风情等旅游产品,重点开发大西柏坡核心区,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三次产业的不同发展特点,分类推进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促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一)依托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把产业园区作为市中心企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加快产业向园区聚集。合理配置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规划建设好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严格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管理,限制工业项目分散建设,引导产业和集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与城市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接,鼓励园区外制造业向园区内集中发展、共享配套。重点培育和优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吸引相关企业入住园区,加快形成产业集群。到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争取跻身全国第一方阵;省级开发区成为转型升级的先行者与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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