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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来源:农业部2016-10-11 17:38:21

日前,经省政府批准,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我省成为全国第四个批准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省份。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规划》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533个,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功能类型,总面积20847.9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

红线的划定,不是简单地将“禁止开发区域”叠加。规划起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标准政策部主任史会剑介绍,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全部区域,以及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此外,还有用数学模型评估和实地踏勘出来的极重要、极敏感区域。以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虽各有管理条例,而生态保护红线依据的是环保法。“这次,即便是通过模型评估出的区域,被纳入了生态红线,不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也没权变更。”史会剑说。

目前,我省正在加紧政策制定。按照《规划》列出的责任分工表,我省主要的“政策包”包括生态补偿办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绩效考核办法等。其中,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办法将在2016年12月制定完成,后两项将在2017年12月制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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