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新疆最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新疆最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07-25 15:35: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稳妥有序推进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医疗保险权益,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目标,严格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要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有机融合,进而取得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改革效果,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着眼于推进深化医改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局,大力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并在医保脱贫方面综合施策,为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重要制度保障,确保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协同开展整合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确保整合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整体设计、注重衔接。整体谋划和推进整合工作,实现整合效应。把握总体原则的统一性与具体政策措施的灵活性,实现基本政策标准的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保证整合并轨期间相关机构队伍整体稳定,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四)试点先行、平稳推进。总结借鉴先行整合地区经验和做法,选择部分地州市先行试点,选择若干地州市作为自治区的重点联系地区。通过安排相对宽裕的制度双轨运行过渡期,以确保新制度运行条件的成熟到位。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基金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三、总体工作步骤

按照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原则,各统筹地区的整合工作,总体上分为启动准备、双轨过渡、平稳并轨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启动准备阶段。尽快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比较、分析、研究两项制度的政策差异,全面了解、梳理两项制度的具体工作机制、经办资源和运行状况。在此基础上,各统筹地区政府于2016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双轨过渡阶段。整合过渡期间,两项制度在具体政策、管理和经办上仍维持双轨过渡运行,基金分别结算、分别管理。组织研究制定本统筹地区新制度政策及相关政策衔接措施,开展经办体系、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具体整合实施工作,同步做好参保登记、预算安排等新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适时按新制度标准征缴费用。

平稳并轨阶段。各统筹地区开始执行新的制度政策,实现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基金监督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和运行。允许保留一定的过渡性政策。加强新制度运行跟踪,及时发现解决新出现的问题,跟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改进管理服务,保证新制度平稳运行。

确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为先行试点地区,喀什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为自治区重点联系地区。先行试点地区要抓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2016年年内启动整合实施工作,并争取于2017年上半年实现由双轨过渡运行向开始执行新制度政策的并轨。

四、主要任务

在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的基础上,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实行地级统筹。按照“统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机制、提升服务”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整合制度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和提高服务效能三方面的工作。

(一)整合制度政策。

1.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好基本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续和跨制度衔接政策,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在有效清理的基础上避免新的重复参保。

2.统一筹资政策。坚持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按照基金收支平衡和形成稳定可持续机制的要求,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对政策规定的各类困难居民,其参保缴费补助标准由各统筹地区统一确定。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两项制度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要注意均衡同类人员缴费标准,可通过逐年动态调整过渡至统一标准。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