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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意见(豫政〔2015〕30号)

来源:河南省政府办公厅2016-03-30 09:39: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豫政〔2015〕3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省农业产业优势,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我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和食品工业大省。近年来随着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和农业的对外开放,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而言,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规模偏小、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出口企业实力偏弱、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出口基地建设滞后、发展后劲不足,产品质量不够稳定、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不完善,严重制约了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是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夯实城乡协调发展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完善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质量安全为核心、技术创新为动力、标准体系为支撑,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倾力打造自主品牌,提升开放型农业产业优势,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拓宽多元化市场渠道,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值达到40亿美元左右;重点培育1个(食用菌)10亿美元、2个(肉类产品、木柳制品)5亿美元、3个(食品添加剂、鬃羽制品、蔬菜)2亿美元、4个(粮食制品、蜂产品、调味品、果汁饮料)1亿美元出口品种;对外注册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达到130家(次)以上;建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5家左右;出口食品农产品一次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四)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原则,统筹抓好质量工作,大力提升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坚决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新建和扩建一批食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夯实发展基础。实施以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和疫情疫病监控体系为主的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持续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努力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主要县(市、区)建成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将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食品农产品出口种植养殖基地和进出口肉类、粮食、食用菌、果品等产品集散地。

(五)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及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龙头带动效应,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外向型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大力推进食品农产品经济发展板块化、产业发展集群化、企业发展园区化。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效果明显的食品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支持优势食品农产品企业实施出口倍增计划。推动食品农产品龙头企业进行横向重组和产业整合,培育具有全球资源整合和国际标准制定能力的跨国集团。

(六)努力打造出口食品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快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一县一品”、“一县多品”,重点扶持产业集中度高、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区域或企业。积极发展特色产品、有机认证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的出口增长点。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采取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努力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逐步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紧跟国际市场需求变化,通过技术引进或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树立品牌形象和质量信誉。

(七)积极拓宽食品农产品出口渠道。发挥我省“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深入研究国际贸易新模式,探索出口新渠道,助推食品农产品出口。发展自主经营外贸企业,支持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主动开展境外合作,赢得出口主动权。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为我省种植养殖基地搭建平台,实现出口渠道多元化。有效巩固东盟、日韩、港澳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快速抢占欧美高端市场,持续扩大清真食品国际市场,提高我省食品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积极整合省内展会资源,加强与国际知名会展商合作,提升我省农产品展会知名度。

(八)着力构建出口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省内口岸资源,进一步发挥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海空公铁多式联运优势,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集散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强我省食品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快速冻食品、生鲜果蔬、肉奶制品等冷链物流和种苗、花卉等恒温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出口食品农产品国际冷链物流网络,实现国内外物流网络高效衔接。积极培育我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构建服务食品农产品国际贸易、营销网络、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物流支撑体系,打造出口食品农产品物流服务平台。

三、工作措施

(九)建立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做好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各环节标准化工作,鼓励食品农产品主要产区统一质量安全标准,推动国内外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在食用菌、肉制品、粮食制品、蔬菜、调味品、果品等六大类主要出口食品农产品中普遍推行国际标准,构建涵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消费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大力支持食品农产品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国际农产品标准认证,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ISO)、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推动我省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

(十)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加快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合理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帮助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和产品满足国外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积极应对贸易摩擦,顺利走向国际市场。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构,围绕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针对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收集、汇总、分析国内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发布年度报告,督促有关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十一)加大对外注册工作力度。对外注册工作是打开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是当前制约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畜牧、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指导帮助省内企业对外注册,促进企业跨越贸易壁垒、扩大出口。持续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管理及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符合有关国家注册要求。

(十二)构建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现有综合检测能力,加强食品农产品区域检测中心建设,增加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数量,集中优势打造国内一流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国内外食品农产品基础数据库,实现相关部门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国外退货通报召回警示信息共享。建立完善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预警预报机制,提高分析研判水平,提升服务出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四、保障机制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出口食品农产品产业,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统筹运用相关资金,在出口食品农产品产业发展、品牌培育、跨境合作、贸易救助等方面给予扶持,激发出口活力。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优化退税结构,缩短退税周期,及时足额办理退税。加大融资保险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食品农产品企业出口。

(十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追溯召回、“黑名单”、经营异常预警等制度,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农产品出口中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出口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严格信用等级评定,营造守法诚信享便利、违法失信受惩戒的良好氛围。

(十五)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完善口岸协作机制,加强口岸相关部门的沟通,推行绿色通道、直通放行、区港互通、指定口岸等便利化措施,努力实现出口食品农产品通关“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深化关检协作,加快“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通关便利化级别。加强省际协调,降低国内流通成本,积极争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单证免于查验及免收通行费用。

(十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人才政策,积极创新人才成长、引进、使用和激励的体制机制。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农业产业化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加强对适用人才的联合培养,联合建立各类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强化海外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国际间人才交流与合作,重点加强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农业科技、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标准化、仓储物流、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与引进,为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提供专业人才支撑和智力储备。

(十七)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指导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加强对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检查考核,不断完善出口食品农产品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出口食品农产品统计与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情况,把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完善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出台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在新的形势下实现新发展,开创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新局面。

附件:2015年重点工作分解及进度安排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4日

转自: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5/06/01/010555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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