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11-04 10:13:24
2024年11月1日,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云县财政局印发了《缙云县粮油生产扶持意见》(缙农发〔2024〕124号),发展粮油生产有补贴。那么,浙江丽水缙云县2024年粮油生产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浙江丽水缙云县2024年粮油生产补贴政策
1、扶持规模种植
实施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80元补贴,并对水稻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对200亩以上稻麦油规模种植主体进行奖励,200(含)-500亩(不含)奖励1万元,500(含)-1000亩(不含)奖励3万元,1000亩(含)以上奖励7万元。以上规模种植补助含每亩40元的统防统治补助。
对不以粮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原则上不予补贴,对种植生长状况较差的按比例扣减。
2、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
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对多年生经济作物改种粮食作物,茭白改种、轮种粮食作物5亩(含)以上的单个主体,一次性给予每亩补助500元。鼓励茭白田改种“水稻+增收”模式。
3、开展粮油生产试验和示范推广
为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布局,推进早稻、优质稻生产示范,经农业农村局认定,结合上级任务,对建设早稻示范基地生产主体给予每亩补贴300元;建设优质稻示范基地(100亩)1个,给予生产主体每亩补贴300元。为推进粮油生产向绿色高效优质方向发展,每年安排粮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1-3个,每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
4、鼓励“机器换人”提高劳动生产率
支持开展粮食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粮食生产经营及服务主体,当年购置单机价格3万元以上的粮油机械化育苗、种植、收获、烘干、清选及初加工等环节农机具及装备,对已列入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设备,按中央资金补贴标准给予1:1追加补贴,累计补贴额不超过购机总价50%;对首次引进后,未列入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适用机具予以单独补贴,单独补贴标准为购机价格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鼓励开展社会化服务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
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环节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对纳入数字化管理的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实施补贴,按作业监测终端面积结合抽查,每亩补贴98元;支持开展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农事服务。推进水稻、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统防统治服务,一季作物补贴55元/亩,用于统防统治补贴。乡镇90%以上水稻开展统防统治服务且水稻统防统治面积超过5000亩(包含大户、垦造耕地)的乡镇给予补贴3万元;对50亩(含)以上的相对连片水稻基地应用杀虫灯、性诱剂、色板、生物农药等产品,按投资额度的50%予以补助;对列入实施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示范区,通过农业部门验收的给予5万元补贴;推进作物健康小镇建设,对列入省级作物健康小镇建设并通过农业部门验收的乡镇给予10万元补贴,以上补贴资金专项用于粮食生产工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粮食生产新技术、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及技术培训等公益性服务,对开展上述工作的单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6、实行粮食订单收购和奖励政策
全县当年生产的早中晚籼稻实行订单收购,价格按照浙江省当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确定。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县财政对种粮主体按订单交售县级储备早籼稻订单奖励为每百斤奖励30元。县财政对种粮主体按订单交售县级储备中晚籼稻给予每百斤奖励3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联动,选定优质粮食品种,推广地产品牌大米,做好资金保障。
7、支持缙云爽面原料小麦产业发展
支持种粮大户种植用于爽面生产的小麦品种,根据爽面加工需要合理安排种植面积,对种植20亩(含)以上“908”或“浙华一号”小麦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补贴120元,种粮大户可同时享受规模种粮补贴政策。
8、开展种粮贴息贷款和保险支持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规模化种粮主体发放的贷款(含已发放未到期的存量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继续实施水稻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参加水稻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其承担的7%保费由县财政给予列支,切实提高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保障水平,降低粮食生产风险。
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普惠制,补贴政策目标是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补贴对象为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粮食、草本油料的农户,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的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种植粮油耕地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上级文件对补贴内容和标准有调整的,相应调整缙云县补贴内容标准。对未完成地力培肥的垦造耕地不享受规模种粮补贴和爽面原料小麦产业发展补贴。
以上是对浙江丽水缙云县2024年粮油生产补贴政策的介绍,其中,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给予每亩280元补贴,并对水稻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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