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08-15 09:30:35
近日,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发布清水河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表示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等服务组织可获得此项补助,那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牧业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其享受的项目补助资金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量的40%。鼓励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薄弱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模式,原则上享受项目补助的环节应在两个以上。鼓励服务组织在提供耕种防收产中服务的基础上,向产前、产后为农牧户统一提供化肥、种子、农药等生资采购和粮食存储、产品营销等服务内容延伸,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益。
2、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任务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服务环节和实际作业量兑付补助资金。
二、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是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原则上,项目实施中不得对单独给家庭农牧场、合作社、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服务的面积进行补助,只有在项目集中连片区域内给规模经营主体服务的面积可以进行补助,补助标准要低于对小农户的标准,且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资金的40%。
根据我县上年度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进行调研,确定对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补贴标准为:
1.机耕或机旋(任选其一)15元/亩;
2.机播20元/亩;
3.机防5元/亩(已申报植保统防统治补贴,不享受本项目补贴);
4.机收30元/亩;
5.全程服务(含耕<或旋>、种、防、收四个环节)70元/亩,单季作物累计每亩补贴不超70元。
总结: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项目实施区内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牧业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服务组织可获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补助标准是5-7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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