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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渔业发展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7-09 11:03:10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江夏区2024年市级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农村水产电商等可获得渔业补助,那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渔业发展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渔业发展补助政策:

1、申报条件

(1)共性条件:

(1.1)项目实施主体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1.2)项目地点符合《武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暨水产养殖“三区”划定方案(2018-2030年)》《江夏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要求。

(1.3)项目用地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权属,无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1.4)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已列入失信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1.5)财务管理规范,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建设实施并完成验收。

(1.6)质量安全有保障。严格执行“三项记录”制度,生产经营台账健全,当年内不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销售的水产品须开具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或购买的苗种质量合格,依法依规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1.7)项目实施后养殖尾水排放达到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排放标准或者《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2)个性条件:

(2.1)高效设施渔业:

(2.1.1)项目实施主体基地养殖水面达50亩。没有配套养殖水面的,其养殖尾水须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2.1.2)建设规模须达到以下标准中的至少一项:池塘流道新建或扩建不低于5条(或500平方米);圈养模式新建或扩建,池塘圈养桶不低于20个(或1000立方米),陆基圈养不低于10个(或1000立方米);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新建或扩建不低于10个(或250立方米);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包括大棚)新建或扩建不低于500平方米。

(2.1.3)项目总投资须达200万元以上(含),其中生产性养殖设施设备(流道、圈养桶、集装箱、工厂化车间、温室大棚)投资占比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2.2)水产苗种繁育:

(2.2.1)项目实施单位是合法的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办理了《湖北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2.2)苗种繁育车间新建或扩建不低于500平方米。

(2.2.3)项目实施单位生产的苗种以黄颡鱼、鳜鱼、鲌鱼、鲈鱼、马口鱼、龟鳖等特色品种为主,黄颡鱼、鳜鱼、鲌鱼、鲈鱼、马口鱼等产量达到500万尾(水花、寸片)以上,龟鳖产量达到50万只以上。

(2.2.4)新建(扩建)苗种繁育生产性设施和设备(包括孵化池、孵化环道、孵化桶、温室大棚等)投资占比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2.3)农村水产电商:

(2.3.1)项目实施主体基地养殖水面达50亩,或渔业设施化养殖水体达到800立方米以上。场区及加工车间等场所的环境干净卫生整洁,鲜鱼宰杀废水须集中收集处理。

(2.3.2)依法开展渔业电商经营活动,2024年度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交易,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

(2.4)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精养池塘,在平原湖区连片面积500亩以上,在丘陵山岗地区连片面积200亩以上(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以办证核准的面积为准;签订承包合同的,以实际测量的治理面积为准)。

对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或生态养殖示范区,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江河湖库等重要天然水域周边的精养鱼池连片基地,位于欠发达街(乡),可持续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的项目优先支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2、补助发放

2024年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市级奖补资金拨付给项目业主,并将项目有关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处备案。

二、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渔业发展补助标准是多少?

1、高效设施渔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额度200万元(含)。2023年以来建设的养殖基地也纳入本次奖补范围。

市级财政资金主要补贴内容为:生产性养殖设施设备(流道、圈养桶、集装箱、工厂化车间、温室大棚);与生产相关的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管控系统、水质检测仪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水循环处理设施设备等;其他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等;场区环境提升、水电路升级改造(含变压器扩容)和办理合法手续的生产用房(不超过市级奖补资金的20%)。

2、水产苗种繁育: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5%给予奖补,最高奖补额度200万元(含)。2023年以来建设的水产苗种繁育基地也纳入本次奖补范围。

市级财政资金主要补贴内容为:苗种繁育生产性设施设备(包括孵化池、孵化环道、孵化桶、温室大棚等);与苗种生产相关的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管控系统、水质检测仪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水循环处理设施设备、常规生物仪器等;其他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等;场区环境提升、水电路升级改造(含变压器扩容)和繁育亲本更新或购买等(不超过市级奖补资金的20%)。

3、农村水产电商:每个示范点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最高给予80万元(含)的奖补。

市级财政资金主要补贴内容为:在电商平台注册网店或开发运营小程序等;购置水产品宰杀、分拣、加工、包装等设备,水产品冷链系统、冷库、冷链运输车等设施设备,水产品暂养、增氧等设施设备;购置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水质监测设备,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水循环处理设施设备和宰杀加工后的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等;无菌车间和直播等配套的辅助工具和设施设备等(不超过市级奖补资金的20%)。

4、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和2000元/亩标准,给予单个集中连片池塘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最高200万元(含)奖补。

市级财政资金主要补贴内容为: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生物净化、进排水分离、养殖用水循环利用、水质监测与检测等相关设施设备和建设内容。

以上有关奖补内容,前期已享受过其他项目补贴的不得申请此次奖补,申请上述项目补贴后,也不得申请其他奖补项目。

以上就是2024年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及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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