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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温州平阳县粮油生产补助政策:补贴标准是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6-06 10:06:55

近日,平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表示规模种植大户、农机等都可获得补助,那2024年浙江温州平阳县粮油生产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规模种植大户补贴

1.稻麦种植补贴。对全年水稻复种面积50亩以上、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早稻、大(小)麦补助270元/亩,连作晚稻(单季稻)补助190元/亩。

2.旱粮补贴。对种植一季旱粮(包括马铃薯、大豆、玉米、番薯等)50亩以上规模种植主体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助190元/亩,“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助120元/亩。

3.油菜补贴。对连片种植50亩以上生长良好的油菜种植大户给予补助200元/亩。

二、落实粮食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

1.落实收购和订单政策。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订单政策奖励,全面实施信用订单,县财政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当年生产小麦、稻谷的粮食生产主体给予奖励,小麦订单奖励每百斤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订单奖励每百斤30元,对中短粒型早稻品种订单收购价格每百斤提高2元;晚稻订单向“五优联动”等优质品种倾斜,订单奖励每百斤20元,每亩不超过180元;对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五优联动”中晚稻品种订单收购实行优质优价;对县域内实施粮食“五优联动”500吨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市

场经营主体,按照30元/吨、最高5万元给予奖励。优化粮食产后服务。支持开展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主体(烘干中心)提供“净粮”服务且符合粮食收购政策要求的,按其服务量给予20元/吨的补助。提供“净粮”并实行集并运输的(10吨以上),另行补助5元/吨。实行受灾粮分等级订单补助,在参照执行《温州市本级受灾稻谷收购处置方案(试行)》基础上,对因灾降等的四五等粮食按正常订单奖励标准(早稻30元/百斤,晚稻20元/百斤)的80%予以订单补助,对有加工价值的等外粮(出糙率71%-65%)按正常订单奖励标准的50%予以订单补助。开展省域内产销对接和省内储备粮源余缺调剂。加强省际间粮食产销合作对接,鼓励省外建粮源基地和省外调粮。对省外企业在我县新建粮食加工线和技术改造、准低温仓改造等,享受县内企业同等政策补助待遇,并在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

2.实施粮食订单良种奖励。大力推进良种繁种基地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生产水稻良种的积极性。继续对与持有效水稻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良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种子生产者,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奖励每亩最高不超过240元。

3.支持粮食加工技术改造。对纳入县级应急体系的新建粮食加工生产线,给予设备投资40%的补助,每百吨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主要设备更新投资额50万元以上或日加工能力提高50吨以上的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20%、最高20万元的补助。

4.加强粮油产业扶持。县域内年度产值(销售额)首次达到3千万元、5千万元、1亿元的粮油骨干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发展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给予实际投资额30%、最高20万元的补助;配送中心每新增5家标准配送网点给予5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

5.鼓励社会化储粮。县级粮食企业实施准低温储粮改造且库存量100吨以上的,给予每50平方米3万元、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县级纳入社会化储粮大数据建设的主体,每新增千户数据终端给予10万元补助。县内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签订协议落实社会责任储备的,按每吨稻谷或小麦给予80元,协议数量上限为500吨。

三、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竞赛

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创建竞赛,集成推广粮食作物绿色增产技术,加快示范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旱粮新品种新技术,着力推动“藏粮于技”落实,今年我县将建设部级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水稻千亩示范方片10个,省级双季稻百亩攻关方1个,省级油菜百亩攻关方1个,市、县级百亩攻关方若干个。辐射带动全县提质增效、均衡增产、节本增收。大力推广应用中早39、浙1831、中嘉早17、中组53、甬优15、甬优17、泰两优1332、泰两优217、甬优1540、中浙优8号等水稻主导品种,大力推广水稻“两壮两高”栽培、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精确定量栽培、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富硒增产剂、专用育秧基质、农药实名制和化肥定额制等实用技术推广,积极示范应用水稻叠盘暗出苗等新技术。

四、农机补贴政策

1.机购置补贴。对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等实行累加定额补贴,补贴额度按照《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执行。

2.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财政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补贴标准按《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浙农机发〔2020〕1号)。

3.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贴。农机综合保险保费予以补助60%。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补助的机具范围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履带自走式耕作机和谷物烘干机。补助险种为:农机损失险、驾驶操作和随机辅助作业人员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

五、实行粮油政策性保险

1.水稻保险政策。实施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在中央水稻种植保险最高保额1000元/亩的基础上,根据平阳县水稻物化成本、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水稻种植成本及市场实际价值,早稻补充保额为200元/亩,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补充保额为400元/亩,基础费率5%,其中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农户承担7%。

2.番薯保险政策。2000亩番薯种植保险,保险金额每亩2000元,保险费为每亩120元,种植面积20亩以上,保费承担比例为财政承担70%,农户承担30%。

3.油菜保险政策。全县所有种植油菜农户,且生长良好,亩保额500元,保险费为每亩15元,其中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农户承担10%。

六、实行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

继续实行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凡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粮食生产贴息贷款的,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农业、财政、粮食等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2024年浙江温州平阳县粮油生产补助政策及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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