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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莆田涵江区粮油补助政策:规模种粮补助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5-17 10:16:11

最近,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2024年《稳定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十八条措施》(涵农综〔2024〕55号)印发,落实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还耕复耕种粮补助、土地流转奖励政策等,支持数字农机建设等。那么,2024年福建莆田涵江区粮油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莆田涵江区粮油补助政策

1、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

支持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种植大户可通过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来获取补贴

(1)省级规模种植补助

对规模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30亩以上的主体(含大户),按早稻实际面积予以最高奖补200元/亩;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最高奖补100元/亩。

(2)市级规模种粮补助

规模种植达20亩以上的,对早季沿海旱地和山坡地规模种植旱稻、早甘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予以300元/亩补贴;对山区规模种植中稻、甘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予以300元/亩补贴;对晚季和秋冬季规模种植晚稻、再生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予以300元/亩补贴;对规模种植晚稻和秋冬季马铃薯的主体,予以再叠加300元补贴。

(3)区级规模种粮叠加补助

辖区内连片种植粮食30亩以上的主体(含大户),对早稻、玉米、大豆、中稻、旱稻、再生稻等,予以50元/亩补助,对秋冬马铃薯予以100元/亩补助,对晚稻予以300元/亩补助。

2、还耕复耕种粮补助

根据生产实际,合理有序引导退果、退茶、退林、退塘还耕种粮。对实施还耕种粮的主体,优先予以粮油技术项目扶持。

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集体投资撂荒耕地(2021年4月基础台帐内的撂荒地)复垦规模10亩以上,种植不少于一季粮食作物且平均亩产不低于上年当地平均亩产90%的,经区农技部门验收后,在参与其他稳粮补助措施的基础上,予以叠加复耕补贴600元/亩。

3、土地流转奖励政策

对山区、丘陵地区集中连片流转土地20亩(含)以上的,对种植农业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300元/亩补助。

4、数字农机建设补贴

支持智慧农机平台建设,对智慧农机平台运维公司每年技术服务费予以补助;开展水稻机插秧服务补助,对农机服务主体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水稻机械插秧作业予以补贴,机械插秧设备需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并能提供北斗终端采集的机械插秧作业信息图,单个服务主体申报机插环节作业面积不少于200亩,经区农机和农技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每亩不高于20元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最多补贴不超过4万元。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莆田涵江区粮油补助政策的介绍,其中,区级规模种植补助50元/亩(早稻、玉米、大豆、中稻、旱稻、再生稻等)、100元/亩(秋冬马铃薯)、300元/亩(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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