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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南平光泽县种植补贴政策:每亩补贴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4-01 10:34:06

近日,光泽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光泽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后期将执行新的标准,那2024年福建南平光泽县种植补贴政策是怎样的?每亩补贴多少钱?

1.耕地地力亩补贴

补贴标准为:(省财政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上年度撂荒地复垦种粮一次性叠加补贴-早稻(再生稻)等单项叠加补贴)/全县享受补贴面积总量。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林地、撂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

2.复垦复耕种粮补贴

流转相对集中连片的撂荒地5亩(含5亩)以上进行复垦复耕种粮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每亩不超过700元,采取当年补上年方式,由农业经营主体或大户向村委会提出复垦复耕意向,村委会确认后,报所在乡(镇)汇总。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垦复耕前地块航拍图及实况图、复垦图片、种植作物图片、复垦复耕后地块测绘图(标识面积)、土地流转合同(需村委会鉴证)。

3.双季稻叠加补贴

对连片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亩。认定标准为:3月中旬完成播种,凡3月25日之后播种的一律不予认定。采取早稻预验收方式,以双季晚稻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未提出预验收的主体不予补贴。

4.再生稻叠加补贴

对连片种植再生稻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亩。认定标准为:种植主体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报备种植面积、地点、品种,由乡(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认定符合种植条件后进行再生稻种植,再生稻头季在3月中旬完成播种,采取头季稻预验收方式,以再生季面积为补贴面积,再生季产量达200公斤/亩干谷以上予以补贴,未达到产量和未提出预验收的主体不予补贴。

5.多种轮作模式种粮补贴

鼓励大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轮作模式种粮,鼓励水旱轮作,发展旱粮,以提高复种指数。对在县域内开展大豆、玉米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亩。另外,大豆、玉米须与其它作物进行轮作种植,提高土地利用率,种植一茬的不予补贴。

6.稻后油菜种植补贴

鼓励开展油菜种植、培肥地力。在水稻收获后,对连片种植油菜30亩(不含观赏性油菜)以上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亩,相对连片种植油菜100亩以上的另外给予50元/亩的补贴。油菜种植播种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未预报、超过播种时间节点后播种、田间管理差的,不予验收。

7.大棚轮作单季稻补贴

对于往年建成大棚轮作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和大户可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

8.再生稻轮作油菜叠加补贴

对于种植再生稻的经营主体和大户,再生季收获后连片种植油菜30亩(不含观赏性油菜)以上可再享受一次性叠加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

9.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补贴

对于2024年新增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含100亩)种植水稻、大豆等约束性任务粮食的经营主体或大户,最高每亩给予100元补助。

以上单项补贴均采用当年补上年方式,由县、乡(镇)组织人员现场验收,申请主体均须自行提供有效期内的流转合同、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流转合同由所在村委会盖章鉴证。

以上就是2024年福建南平光泽县种植补贴政策及每亩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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