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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合作社”,将怎样演变?

来源:互联网2015-08-21 16:00:37

  “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是一种以合作社为依托,联合农业生产类型相同或相近的家庭农场组成利益共同体,开展农业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是现行分散家庭经营制度和传统产业化经营模式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市场经营主体。据统计,2014年我国共有符合统计标准的家庭农场近100万个,经营耕地面积1.8亿亩,平均经营规模约200亩。为了获取专业化经济效益,家庭农场投入了比传统兼业化小农更多的土地、资金、人力、技术和机械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为了防范风险和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家庭农场内生的合作需求明显强于小农户,家庭农场之间或者家庭农场与其它利益主体的相互联结、互助合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四种类型

  1、“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模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合作社签订契约,合作社按照契约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组织家庭农场生产。农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验级、收购,而后由公司进行加工和销售。家庭农场以合作社为依托,与公司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增强了家庭农场与公司的谈判地位,有效约束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保障家庭农场农产品的销路;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社的生产监督和集中收购,确保公司对加工原料质量和数量的需求。

  例如,浙江省海盐县的20家家庭农场联合组建的万好蔬菜合作社,在产前与当地的食品公司签订蔬菜购销合同,在产中由合作社提供技术、管理、培训在内的专业化服务,在产后由公司以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全县以“订单农业”形式开展生产的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7%,其中52%的订单通过合作社获得。

  2、“家庭农场+合作社+超市”模式家庭农场负责生产环节,合作社统一品牌和标准化生产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机制,保证超市稳定的货源供应。这种模式将订单农业与现代经营业态有机结合起来,缩短了农产品采供周期,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和物流成本,保证了农产品的新鲜安全,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适宜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经营,适合蔬菜、水果等高收益性的农产品。

  例如,山东省青州市的21家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社与17家连锁超市签约,常年向超市供应箱装礼品菜,涉及20多个蔬果品种,农民获得了种植高端品牌蔬菜的高额效益。

  3、“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模式在“家庭农场+合作社+直销(社区)”模式下,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家庭农场联合成立合作社,合作社进入城市社区、街道直销农产品,或者由合作社与学校和企业食堂、餐饮企业、直销展会签订供货合同。这种模式改变了“收购商—经销大户—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层层盘剥的传统销售模式,缩短了“田头”到“柜台”的距离,缓解了市民“买菜难”和农民“卖菜难”的问题。

  例如,浙江省宁波市有近10家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合作社开设了农产品直销店,价格比超市和菜市场便宜20%~30%。

  4、“家庭农场+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家庭农场联袂合作社,发展壮大后自办加工企业来销售、加工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这种模式以合作社为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力量,对农业产业链各环节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一体化程度高于其他三种模式。

  合作社内部的科层管理机构替代了产品交易市场,组织稳定性和合作性增强,内部成员利益高度一致,各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实现了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统一。家庭农场不仅能够分享出售初级农产品的收益,还能够直接分享纵向农业产业一体化后农产品加工增值的收益。但这种模式实现的前提和条件是,合作社必须治理机制规范、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

  “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未来

  “家庭农场+合作社”是坚持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以家庭农场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为基础,合作社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创新。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非均衡,即专业化分工以及农业技术变革诱发的制度需求与传统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之间的不匹配,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产生的根源。

  为了解决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和高度市场化的矛盾,在农业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并不是必然,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清晰的产权且可保障土地有序流转的土地制度,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农产品购销和价格体制,以及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的加快,构成了中国“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形成和壮大的基本条件。

  “家庭农场+合作社”克服了“农户+公司”模式中交易费用高昂和违约风险频发的缺陷,又利用合作社的集聚效应和家庭农场高度的利益同质性解决了“农户+合作社”模式中因“小农需要合作又不善合作”而导致的产业化水平不高的困境,体现了外部经济内部化、规模经济、提高农户市场竞争力的制度效益。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未来的农业发展中,“家庭农场+合作社”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成为联结农户与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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