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
2017年是个不折不扣的政策“大年”,各地房地产调控的收紧,楼市的调控仍在升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接近40个城市发布楼市“限售令”,最长“限售”年限为河北省保定市的10年期。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对房价的调控正在趋严,广东省广州市发文指出,“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房地产项目不得网签”。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了2017年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从总体上看,70城房价环比涨幅持续降温。一线城市房价环比趋于稳定,二三线城市环比涨幅明显回落。数据显示,国家统计局重点监测的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10个城市环比下降或持平。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分析认为,7月份,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发挥作用,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
2023住建部明确楼市调控方向,有哪些新规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召开的企业座谈会上说,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且也明确楼市调控方向。那2023住建部明确楼市调控方向有哪些新规定?
一、2023住建部明确楼市调控方向有哪些新规定?
1、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明年楼市调控定调!具体怎么调?会有哪些影响?
12月23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召开工作会议,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2020年的房地产工作做了重要部署,表示明年楼市调控定调,那明年楼市调控定调是怎么回事?具体怎么调?会带来哪些影响?
一、明年楼市调控定调是怎么回事?具体怎么调?
明年楼市调控定调共有九个方面内容,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
在业内人士看来,明年的房地产调控,“稳”字当头,保持房价与地价政策稳定仍是首要工作。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再次明确要求“房住不炒”,代表了全国房地产调控力度将继续维持之前的状态。虽然最近出现了部分城市的微调,但是从整体来看,基本原则依然不会改变,中央遏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不会发生改变。
2018年湖北襄阳楼市调控新政:11层以下建筑必须在主体封顶后方可预售
2018年10月23日,襄阳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资质管理、房产建设开发、商品房预(销)售、金融管理、市场监管等五方面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表示11层以下建筑必须在主体封顶后方可预售。
《意见》要求,房管和工商要严格资质审批和备案,新设立的房地产企业需具备一定经济实力,配备专业人员,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不带有与房地产无关的特定行业字样。鼓励成立住房租赁企业。
房地产企业在卖房之前,要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等要求进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申报并接受合理的价格指导,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指导的项目,房管部门将暂不受理商品房预售方案。全装修销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按照高、中、低提供不少于两档的装修设计方案供购房者自愿选择。
《意见》完善了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11层以下的单体建筑,必须在主体封顶后方可预售;11层以上单体建筑,应达到总层数的二分之一、且最低不得低于11层才可预售。
2018年北京楼市调控新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8年8月1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销售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各类书面文件。
据介绍,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发布该通知。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不拒绝、不限制、不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在提高贷款审批时效方面,通知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不办的、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
沈阳楼市调控再升级:全市行政区域实行限购!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8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扩大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商品住房限购区域扩大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具体限购政策继续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
以下为通知全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2018年深圳楼市调控再加码:住宅限售三年 离婚购房受限
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表示暂停企事业法人单位购房;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一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七成。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企业限购、商务公寓限售、个人限售、抑制离婚买房等。
通知提到,自发布之日起,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此外,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2018年湖南楼市稳定11条:防止长沙楼市调控“溢出效应”冲击
2018年7月23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简称“湘十一条”),出台楼市分类调控、区域联动调控等11条举措,要求自即日起施行。
实施楼市分类调控
“湘十一条”强调,长沙市继续严格执行限购等调控政策,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
长沙以外其他市州和县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低于6个月的,要重点抓好控房价、防风险,防止房价过快增长;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处于6至15个月的,要关注商品住宅销量、价格和库存的变化情况,确保房地产市场基本平稳;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5个月的县市要继续实施去库存政策。
2018年汕头楼市调控升级:严禁违规销售商品房 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2018年7月5日,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市场管理严禁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通告》,表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具体项目市民可登陆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查询),按有关法律法规,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经纪机构不得提供经纪服务。
《通知》提出,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因项目已设定抵押登记的商品房项目,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商品房登记作为抵押物的或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作为抵押物的,应当在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销售、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项目抵押范围具体房号在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项目楼盘表中动态公布,市民可登录汕头市房产管理局网站查核。
《通告》提醒市民,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危害性极大,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购房人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市房产管理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接下来,市房管局将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2018年福建宁德楼市调控政策:新房3年内不得转让 新房价格每年涨幅最高6%
2018年7月10日,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的实施意见》,表示包含新房每年涨幅控制在6%以内,今年下半年涨幅控制在3%以内;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限售3年;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分类别限购;以及对中心城区新批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其中50%的套数优先考虑蕉城、东侨户籍无房户首次购房等刚性需求。
附原文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的实施意见
宁建综〔2018〕34号
2018年湖南临湘楼市调控新政:出现以下几大行为将被查处
2018年7月9日,临湘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表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预售商品房,不得进行任何展销活动。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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