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有力防范化解旅游客运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源头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基层基础等环节补齐短板,严格落实旅游客运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在做好旅游客运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旅游客运安全发展水平,推动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有效推动旅游客运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