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2018年6月,南充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南充市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阆中市专门就秸秆综合利用出台了八项补贴政策,供各地参考和借鉴。
为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近日,阆中市人民政府印发《2018-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八项补贴政策,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基础、产业为支撑、政策为导向、社会化服务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预计2018年全市大春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达到1000万元。
一是秸秆机具购置补贴。各乡镇、街道(保宁除外)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8—2019年秸秆粉碎机购置补贴一览表》,在2018年8月20日前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每台功率不低于7.5千瓦),市财政按照6000元/台的标准给予补助。各乡镇(街道)凭采购发票,经市农牧业局审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通过报账制申请补贴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秸秆粉碎机的管护,确保充分发挥效益。49个乡镇计划购置秸秆粉碎机360台,计划补贴资金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