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随着连云港润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连云港高公岛企业总公司代表分别从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于广浒、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副区长嵇轶、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洋局纪检组长庞中光手中接过海域使用权类不动产权证书,连云港市首批海域使用权类不动产权书正式诞生,也标志着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在继土地、房屋之后,又将海域使用权确定为不动产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润海水产公司代表表示,不动产登记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之前已经了解到土地、房屋全部纳入不动产登记,今天又实现了海域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这对于今后公司更加便利管理资产、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据了解,在颁发海域类不动产权证书前,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连云港市海洋局、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局、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和政府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做好统一发证之后的工作衔接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就各方职责分工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了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