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有意转让《甘洛县甘氏生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2000000万元




卖家有话说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甘氏生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位于甘洛县普昌镇临时村三组,距县城1公里交通便利,养殖场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有专线电、公路、饮水设施完备。 养殖场母猪限位栏76间、幼猪舍4间、商品猪舍24间、母猪产房12间、幼猪保育栏20间、饲料加工机一套、办公楼一幢、兽医室、配件室、采精室各一间、消毒室2间、沼气池2口。 养殖场现有4头幼猪,110头母猪和25头二杂商品野猪。 甘洛县甘氏生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因资金、养殖技术和管理问题出现资金周转问题,现有意转(或者合作)让甘洛县甘氏生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请有意者来电咨询转让或合作事宜(非诚勿扰)! 场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甘氏生猪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联系人:甘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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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甘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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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84.3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畜牧饲养、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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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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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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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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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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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