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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2016年)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网2016-11-25 15:49:20

黑龙江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对农业产业升级带来的新机遇,紧紧围绕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优质绿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发展智慧农业、加强质量溯源监管和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生产生活信息服务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作用,促进互联网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农业经济业态,激发和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推动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二)发展目标。

1.农业生产信息系统加快应用。健全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查询和专家咨询系统、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农机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水平。到2018年,将全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型动力装备都纳入农机管理信息系统,重大病虫害在线监测覆盖面积达到1.1亿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积达到1.1亿亩。

2.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构建以生态龙江、大农网等省内电子商务企业和新建的黑龙江大米网为核心,以地方特色专品种电商平台为基础的本土农业电子商务集群,全省农业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持续增长。到2018年全省农业电子商务线上交易总额达到300亿元。

3.质量追溯系统广泛覆盖。建设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地方、企业的质量追溯系统,初步形成“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到2018年,力争全省所有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4.农村信息服务便捷高效。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站数量持续扩张,覆盖面不断扩大,应用移动终端开展服务加快普及,农民获得的信息服务日益丰富、便捷。到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站建设数量达到3000个。

5.农村互联网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互联网+农业”的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健全完善,开展“互联网+农业”创业的人员大幅增长。到2018年全省培训“互联网+农业”人员达到2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培育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

1.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融入互联网。鼓励合作社发挥规模经营优势,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开辟网上营销渠道,实现由“种得好”向“卖得好”发展。引导农业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优势,建立完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打造产品品牌,带动农户共同发展。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开办特色网店,加强线上销售,向互联网要效益。(省农委牵头,省畜牧兽医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2.开展“互联网+农业”示范创建。在全省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开展“互联网+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种养示范区物联网技术应用、农产品线上销售的示范典型,带动“互联网+农业”工作整体上水平。(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3.开展“互联网+农业”宣传培训。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好典型,总结经营主体应用互联网的好经验、好做法,向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推介宣传,营造“互联网+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围绕推动网上创业,重点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知识,特别是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拓展市场的能力。(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二)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智能农业。

1.推进田间生产智能化。以节本增效和提高劳动效率为目标,加快推广成熟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让信息技术成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重要手段。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绿色食品种植园区,重点打造一批水旱田绿色有机农作物、蔬菜棚室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场),推广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自动喷滴灌、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系统,精准监测地温、气温、墒情、土壤养分等作物生产环境指标,科学组织生产活动。建立完善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查询和专家咨询系统,建立省级测土配方数据库,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土肥技术的集成创新,指导农民精量精准施肥。建立完善病虫害在线监测系统,扩大乡村病虫害监测点数量,通过智能化监测工具和信息采集传输装备,实现信息自动接收、分析汇总、远程诊断。在开展农情田间定点监测试点基础上,逐步建设全省农情田间监测系统。(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农科院配合)

2.完善农机管理信息系统。引导农机大户加入省农机管理信息系统,3年内全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型动力装备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系统。开发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及执法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处理、执法监控的智能化水平。以全省农机调度指挥管理平台为基础,整合现有资源,组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服务与应急指挥服务中心,推广土肥、植保、气象、测绘、遥感、农情监测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水平。(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气象局配合)

3.提高渔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开发和推广渔业集约化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水质环境参数在线采集、智能组网、无线传输、远程控制增氧设备以及水产品质量追溯、疫病防控的智能化管理,推动饵料精准投放等智能设备的应用,提高科学养殖水平。在全省持证捕捞渔船安装渔船定位管理系统,实现渔船作业实时监控、水上安全呼救应答及黑龙江、乌苏里江、兴凯湖等界江界湖禁渔期禁捕、防范和打击非法越界捕捞的远程监管。(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配合)

4.推广应用数字化排灌技术。在旱田区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开展精准供水供肥和智能灌溉研究。在水田区推广使用配置精准灌溉设备、水计量设备、水位传感器的智能节水灌溉系统,实现水田需水灌溉、水费计量和化肥用量自动化和精准化。同时,大力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气象局、省农科院配合)

(三)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1.建立多层次电子商务渠道。依托黑龙江优质大米资源,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综合性大米销售平台-黑龙江大米网,带动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全面发展。支持生态龙江、大农网、仓买网、黑森绿色食品(集团)在线商城、惠丰通村网、黑龙江绿色农产品微信商城等省内本土平台型电商企业加快发展。积极与天猫、淘宝网、京东商城、1号店等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建立黑龙江地方馆、特色馆,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入驻,开展网上销售。发展应用型电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建立网上超市或网店。2018年进驻省内主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社、农业企业达到3000家。(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省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供销社配合)

2.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发展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采购商对接,推进大宗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瞄准高端产品和消费群体,发展有机农产品私人和集团定制,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种植收益。推进大米、大豆、杂粮、山特产品等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种,特别是有地理标识的农产品产地直供。通过电商企业与大型知名农资企业合作,推进质量能放心、价格可接受、服务有保障的农资产品的直销。发展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方式。(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省供销社配合)

3.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以县域为重点,成立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或农业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调动社会资源积极性,在人员、资金、场地等配套服务方面给予支持,完善培训、物流、金融等服务功能,发展壮大我省服务型电商企业。以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村商超、农资店等为载体,通过改造升级,加快建设集农产品销售、农资配送、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商务厅、省供销社配合)

4.推进农业特色产业电商化发展。结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网络营销额较大、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业特色产业。把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与网络品牌培育结合起来,充分挖掘我省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农产品绿色有机的卖点和地域农产品文化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博览会、推介会等多种渠道的宣传推介,打造具有互联网特点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开发生产适合网络营销的农产品,推动农业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助推三产融合。(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工信委、省旅游局配合)

 

(四)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健全追溯数据录入、监管信息综合统计、追溯码生成、终端查询和数据共享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系统完备、查询便捷的农产品质量信息服务,为监管部门和电商销售提供信息详实的质量安全大数据共享接口。组织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省级平台或自建质量追溯体系,通过多种途径,使经过认证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信委、省气象局配合)

2.统一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以消费者方便查询和重点关注的信息为重点,统一规范农产品质量追溯内容,全面录入农产品产地基本情况,农药、种子、化肥等生产投入品,重要生产过程简短视频及农产品质量标准、营养成分等信息,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可信度,进一步提高我省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省农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3.提高质量信息实时监控水平。鼓励产品供应北京市、上海市等高端销区的省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可视监控系统,并将生产过程的视频信号连接传输到销区市场,使省外消费者能够通过视频显示屏幕实时查看我省基地生产作业和作物生长情况,提高生产环节透明度,提升销区市场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度。(省农委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五)全面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渠道。加快建立12316服务平台,利用12316语音电话、短彩信、视频等农业服务方式与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结合,开展专家在线解答,为农民提供便捷、权威的技术服务。以农村信息需求为导向,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构建查询便捷、系统完备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点。2016年,在哈尔滨市双城区阿城区、五常市、尚志市、方正县、延寿县、巴彦县、木兰县,大庆市肇源县,绥化市望奎县、明水县等11个县(市、区)建设1300个村级信息站,实现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能培训、市场供求信息等公益服务,金融保险等经营性服务,求医问药、水电气话费代缴等便民服务以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的在线化。(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省供销社、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等相关部门配合)

2.开展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完善全省农产品市场预警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平台,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在原有13个市(地)、30个县(市、区)、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市场监测预警信息采集点的基础上,新建16个信息采集点,其中县(市、区)采集点10个、批发市场采集点6个,定期采集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以及农资企业生产和销售信息。建立专家分析师队伍和预警信息分析会商发布制度,分析和发布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价格、成本收益、供求趋势等信息,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兽医局、省统计局、省物价监管局配合)

3.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积极推行土地流转信息网上发布,实现土地流转动态管理,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网上查询、合同签订指导和抵押贷款等服务。到2018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应用。(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省金融办配合)

(六)全力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

1.建立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依托省政府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以黑龙江农业信息网为载体,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涉农大数据集成汇总、海量处理、互联共享、权威发布的云平台。加强信息技术装备和数据产品研发,开发大数据发布、应用、互动、共享四大专业平台系统,重点面向政府、企业、农民和社会开展涉农领域的综合性服务,逐步建成管理有序、运营规范的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云平台。2017年完成省级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设施装备建设。(省农委牵头,省直涉农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农业大数据开放共享。以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强化大数据采集分析、加工整理,面向社会规范有序公开农业大数据。2018年启动农业大数据资源面向社会共享。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激活海量数据资产,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应用服务。探索建立大数据资源市场化运营机制,逐步形成集数据采集、加工、交易、服务于一体的大数据产业链,将有效的公共数据加快转换为无限的创新价值。(省农委牵头,省直涉农相关部门配合)

3.推进农业大数据综合运用。引进大数据综合开发智库资源,从解决农业经济发展突出问题入手,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开发面向“三农”垂直应用的大数据新产品,形成覆盖农业各领域的大数据产品体系,逐步将农业大数据应用拓展延伸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重要环节。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利用大数据,定位市场需求,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倒逼供给,指导供给,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实现以销定产。(省农委牵头,省直涉农相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农业”是当前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纳入重要日程,摆上突出位置,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抓好推进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资金向“互联网+农业”倾斜。鼓励电信运营商、IT企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投入,推进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各级政府要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互联网+农业”各项工作落实,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下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维护市场化。(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强化基础建设。要加强标准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强化农产品标识和品牌认证,提高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奠定基础。不断扩大通信网络覆盖面,通信运营商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农业”发展需求,面向农村扩大4G网络信号和宽带接入覆盖率,降低资费标准,为农村互联网加快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围绕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人才培训、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和物流仓储等多种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打造“互联网+农业”高效运营载体。(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黑龙江分公司配合)

(三)开展试点示范。在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发展氛围好的市、县开展“互联网+农业”试点示范,探索创新发展经验。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互联网+农业”积极培育各类典型,特别要依托我省水旱田、棚室蔬菜、渔业等绿色有机种植基地,重点打造1100个以上“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围绕物联网技术应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线上营销等环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农产品高标准生产、优质品牌开发和产品网上销售等新途径、新模式,示范引导全省“互联网+农业”加快发展。(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注重机制创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IT企业等的协作,依靠“互联网+”专业队伍,科学制定规划,推进传感器、遥感、网络安全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以及运营管理机制的创新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推广模式,众筹、众建、众创等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运营商、服务商、信息员互动共赢的农村信息服务模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入、企业运营、多方共赢”的发展机制。(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配合)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地)和有关部门要将发展 “互联网+农业 ”作为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和动态跟踪,研究制定有关评价指标,强化绩效考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工作指导,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建立工作交流机制,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省“互联网+农业”快速健康发展。(省农委牵头,各市(地)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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