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农委畜牧水产局2016-08-22 16:30:52
众所周知,动物屠宰检疫工作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即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离开饲养地或生产地之前,货主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申报动物检疫。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关于规模养殖场出栏动物检疫。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部颁布的相关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实施规模场动物产地检疫时,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动物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应查验动物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因此,凡当地政府或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该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出栏的动物不符合检疫出证条件,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不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关于散养户出栏动物检疫。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农业部颁布的相关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实施散养户出栏动物检疫时,官方兽医应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确认出栏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同时,应查验动物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农村农民散养的生猪出栏时应主动申报检疫,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将派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经查验档案资料及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且临床检查健康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可以上市销售。
三、关于乡镇屠宰点屠宰检疫。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5]18号)关于在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不得”的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向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者《畜禽定点屠宰证》的非法畜禽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根据此要求,凡乡镇屠宰点(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者《畜禽定点屠宰证》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派出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已派驻官方兽医的,要及时撤出,并依法取缔该屠宰场点。(来源:湖南省农委畜牧水产局)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
《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
2019年最新《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
2016年湖南省乡镇合并工作任务指标...
2016年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
为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农业农村部定于3...
安徽省开展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
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
【201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
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南县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配置哪些设备?
河北省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实...
河北省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实...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