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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种粮大户的成败之因

来源:互联网2015-05-22 17:14:35

  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村镇合并,宅基地整理、土地平整成片、丘陵改造等土地复垦措施不断上演。通过复垦,将闲置、废弃、低效益的土地再开发、再利用,恢复并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增加土地的收益,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是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主要措施,也是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主导的农村改革命题。

  在工业城镇用地与农业用地相互挤压、相互竞争的矛盾下,各地都在加大推进对土地的复垦力度,想方设法保障土地的生产红线,推动当地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农村土地复垦虽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可以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现代化。不过各地的复垦收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有的在复垦流转过程中能起到相加或增效作用;有的则出现负效应,引发多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在种植大户领域,这些矛盾尤为突出。

  近年来,笔者在为种植大户培训过程中,逐渐了解到他们在种田过程中的境遇。综合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他们的心理承受力、政策合同把控、土地规划管养、科技团队支持、组织管理分工等方面。下面就这些问题,结合生产实例逐一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大家参考。

  做种植大户,你心理准备好了吗?

  传统的农业生产本身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资金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等,而种植大户比零散承包户还要承担更多的风险。

  由于种植业的生产周期比较长、收效比较慢,在投入和产出过程中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增加投资风险。传统一家一户的生产风险往往被大众分散稀释,未能突显出来;而对种植大户来讲,零散风险聚集起来就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压力,甚至比零散风险的总和还要大。比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田租金、基础设施、种子化肥农药投入,机械化生产方式、科技顾问佣金的资金注入,与政府部门、农户之间的关系维护,预防合同毁约风险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种植大户心理承受力不足、不能保证前期投入,就会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后期的收益就会大打折扣。

  在土地复垦流转的风险投资过程中,有许多农资经销商、农资企业,甚至家电企业的老板涉足规模种植业,由于对风险预测预判能力存在差异,有的人赚得盆满钵满,有的人赔得一塌糊涂。如果没有专业的人、财、力、技等方面的系统操作,即使实力雄厚的企业,也难避风险打击。

  连云港海州区的李永祥先生是一个懂技术会经营的农资经销商,在4年前承包了6000亩荒地种植稻麦等谷物。由于对生产风险的认识不足,投资乏力、生产过程的管理经验不足,种植过程断断续续,该播种时土地没有整理好;该插秧时机械和工人未及时到位;该防病除草时,由于忙于其他田块的耕种,不能及时防治,以至于后期补治的成本增大、效果不理想。过程管理搞得他筋疲力尽,焦头烂额,结果收成不理想。两年后,他不得不减持土地,转租出去。他后来感慨地说:“这些年在土地上赔了许多钱,搭进去不少精力,得不偿失。”

  然而,跟李永祥呈鲜明对比的是高邮农资经销商张兆龙的承包情况。他在2012年也承包了6000多亩地。不过,他从一开始就意识到种植业的风险性和辛苦程度,所以,他组织一批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分片责任管理,与收成效益挂钩。由于分片后,每个片区的规模相对较少(300~400亩),生产可控性较强,风险大大降低。除此之外,张兆龙先生还积极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种植大户进行科学培训,传授经验及农资一体化服务,带领他们一块致富,深得当地种植大户的信任。不过承包两年后,他还是感到力不从心,2014年他把土地分包出去,只留下1000亩。他说:“做大农业一方面太辛苦,另一方面风险太大。只有赚钱时要让大家一起赚,有风险时要及时帮种植户分担,这样才能团结大家。”

  这两个案例说明一个问题,无论赔与赚,投资者都顶着较大的心理和风险压力。因此要学会科学地对农业进行管理运作,排解压力,化解风险。

  种植大户除了要应对投资风险外,还要承受各种自然风险。虽然说大户的科学种田水平越来越高,抗风险能力有所加强,但是这也是相对的。组织管理较好的大户抗自然风险能力强,反之则很差。特别是近年来,许多种植大户的作物收获期和播种期后延,造成作物生长发育推迟,自然环境和有害生物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作物的抗逆性受到了严重威胁。如2014年夏季连续低温阴雨寡照,致使水稻稻瘟病暴发流行;光积温不足,发育延滞,稻穗不结实或灌浆不充分,引发水稻大面积减产。这种情况必然要影响到后茬秋播和化除工作。这些自然风险的存在,势必要加重种植大户的心理压力。

  粮食收获后,对种植大户来讲也不是高枕无忧的,他们的粮食是大批生产的,在储存和销售过程中还要接受各种各样的考验。如果晒场和烘干设备不足,粮食中的水分不能及时排出,一会造成产品的档次降低,二会引发产品发霉变质,造成损失。此外,在产品进入市场过程中还要受到市场竞争的考验。虽说国家有粮食保护价,但是由于需求量和品质的要求,价格往往出现一定的波动,这也就无形中加重了市场风险压力。只要一天不能变现,种植大户就会忧心忡忡。

  当然,任何有风险的事情,只要你做好了应对措施就能有效化解,赢来机遇。因此,种植大户要有防范意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才能心里踏实。

  做种植大户,你关注政策和合同的细节吗?

  连续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赋予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租赁、入股权能。鼓励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此利好政策促进下,农村土地流转正在加快,但是受传统思想观念和流转环境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手续存在一些问题,种植大户对国家惠农政策的把握度还不够,部分人未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益处。

  据了解,部分种植大户的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通过口头协商的,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即使有合同也没有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种植大户通过乡村集体组织进行流转,没有征得所有农户的签字同意,这就必然引起土地矛盾和纠纷。在年度间,随着粮食价格的变动和地租的变动,农户与大户间也会产生矛盾,导致流转的土地不能持续种植。此外,种植大户的租赁期相对较短,短则3~5年,长不过10年左右,短期的租赁行为导致种植大户不愿意在水利工程和土地养护上进行投资,而是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生产。随着矛盾的不断加剧,农户会出现阻碍、破坏生产或偷盗行为,甚至出现毁约行为。而种植大户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会出现“跑路”现象,最后损失最重、伤害最深的是农户。

  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种植大户在准备承包前,就要聘请法律人士或中介服务组织,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框架下,注重承租合同的细节,商定合理的承租价格,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纠纷,同时为自己争取较长的承租期限,并通过当地乡村政府,搞好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为未来的长期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种植大户除了要关注合同的细节外,还要关注惠民政策。近年来,为了鼓励种植大户的规模生产,国家和地方政府开始对种粮大户进行财政补贴。国家层面上就有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最低收购价保障;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财力又有各种各样的惠民补贴政策,有的多达10种以上。

  这些惠民政策,种植大户并不一定能够及时了解并及时受益。据调查,有一些惠民资金在落实过程中并不能进入大户的口袋里。由于农村复杂的关系,一些补贴款进入了出让土地的农民手中。虽然政府要求“谁种田谁得益”,但是基层落实时难度很大,因为大户只有土地使用经营权,而土地承包权还在农户的手中。这种两权分离现象,造成农户与大户抢夺政府的补贴资金;而在私下口头约定的承租关系中,种植大户更是拿不到一点补贴。据新华网调查发现:现在不少农民将补贴资金看作政府普惠性福利,而不是国家鼓励粮食生产,觉得补贴款就应该有自己的一份。

  这种“不劳而获”的现象严重地歪曲了国家鼓励粮食生产政策,种植大户拿不到补贴,就会影响他在粮食生产过程中的基础投资,种田积极性就会受挫,也就会威胁到国家粮食的战略安全。因此,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要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及时把相关的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让散户明白国家的扶持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种植大户在与农户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的排他性。

  种植大户除了要争取惠民补贴政策外,还要充分利用其他惠民政策,如种粮大户的贷款贴息优惠,超级种粮大户的基础投资项目基金,政府采购发放的农药肥料等。比如山东省就出台《种粮大户补贴政策》:4000亩以上每户定额补贴100万元,4000亩以下每亩补贴230元。这些钱不是直接打给种植大户,而是要通过项目,做好相关的台账、资料、凭证等进行报销。

  这些惠民政策的充分利用,可以为种植大户创造坚实的投资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确保粮食安全。而签订细致详实的租赁合同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使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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