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内蒙古国税局附近的公交站:
长隆湾小区、金桥佳园(呼市日报社)、金桥佳园、金桥佳园(呼市日报社)、呼市日报社(金桥佳园)、天瑞体检中心、呼市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税苑小区、内蒙古工商局、呼市疾病控制中心、武警医院、阿建餐饮金鼎蓉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日报社、武警医院(金桥)。
内蒙古国税局附近的公交车:
99路、21路、K2路、57路、78路、81路、66路、34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谭珩(党组书记、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1965年3月生,吉林洮南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国家税务局税制改革与法规司法规处干部、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山东省龙口市国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锻炼。2000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制改革处处长,2002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2011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2015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6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牛宏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北京市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郊区税务局干部、副所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副股长、股长、管理科长、驻厂组副组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三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处长级);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10月起主持市局全面工作);2005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兼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收入规划核算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霍文刚(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68年9月生,内蒙古四子王旗人,199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日报社助理编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10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9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
李其斗(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63年4月生,河北青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80年11月入伍参加工作,历任战士、学员、排长、连长、干事,1990年8月转业历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干部、副主任科员、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挂职锻炼)、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03年2月兼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负责人;2004年10月在二连浩特市国家税务局主持工作,2005年10月任二连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4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兼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6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税收科学研究所、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学会。
范国才(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蒙古族,1962年6月生,内蒙古开鲁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组织部青干班学习,1984年11月起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镇、旗、监察局、行政公署办公室秘书、哲里木盟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局长助理等职;1997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02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4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6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稽查局、信息中心。
高宏军(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男,汉族,1961年11月生,辽宁北票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任辽宁省人事局干部,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干部,辽宁省税务局科员,辽宁省税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06年8月任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处长,2010年10月任辽宁省营口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3月任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工作分工分管督察内审处、巡视工作办公室、监察室。
高永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男,汉族,1965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84年8月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参加工作,历任学员区队长、副连职参谋、正连职干事;1994年7月转业历任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教育中心主任科员、教育中心干部培训处副处长;2003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2004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综合处处长;2013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处长(其间:2006年4月-2008年4月任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锻炼);2014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工作分工上挂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期间暂不分管具体处室。
岂凤春(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男,汉族,1965年2月生,黑龙江呼兰人,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办公室值班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局长秘书室主任科员、办公厅局长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督查处副处长、行政管理信息处副处长、电子政务处副处长(其间:1989年11月至1990年11月在山东省潍坊市税务局基层锻炼,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挂职任副区长、河北省廊坊市国税局挂职任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处长;2013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财务处处长;2015年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主任(处长级);2016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所得税处、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中国税务报》驻内蒙古记者站。
刘晓辉(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男,蒙古族,1971年11月生,辽宁建昌人,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税务局参加工作,历任包头市税务局二分局专管员、呼和浩特市税务局二分局专管员、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二分局稽查队副队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科员、科长;2001年6月起历任乌兰察布盟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兴安盟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1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2015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兼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4月任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任呼伦贝尔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8月7日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工作分工分管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
郭凤鸣(巡视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巡视员,男,蒙古族,1958年4月生,内蒙古赤峰人,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76年7月起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插队,1978年3月起在解放军51071部队服役,1982年5月起历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税务局科员,股长,分局副局长,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6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7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7年6月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4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7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领导工作。
李吉祥(副巡视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男,汉族,1958年9月生,内蒙古科左中旗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左中旗税务局基层税务所专管员、会计、副股长,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左中旗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左中旗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对口交流),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2006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2009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2016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领导工作。
刘中伟(副巡视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山西忻州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79年9月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学校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学校办公室干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函授站干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税务学校教师、电教馆馆长;1995年3月调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干部、主任科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党办副主任(副处长级);2005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正处长级);2009年7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2011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处长;2013年6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校长(正处长级);2017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领导工作。
组织机构
1.办公室(电话:3309000,负责人:万钧)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区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电话:3309085,负责人:李桂芳)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电话:3309068,负责人:郑锦丽)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电话:3309088,负责人:刘方正)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5.所得税处(电话:3309101,负责人:郝建军)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6.收入规划核算处(电话:3309166,负责人:闫玉恒)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7.纳税服务处(电话:3309327,负责人:李拥军)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8.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电话:3309598,负责人:何勇)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9.财务管理处(电话:3309050,负责人:刘永恒)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10.督察内审处(电话:3309229,负责人:李永顺)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11.人事处(电话:3309025,负责人:高俊宏)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12.巡视工作办公室(电话:3309059,负责人:张宇明)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13.教育处(电话:3309383,负责人:杨玉花)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14.监察室(电话:3309122,负责人:宋宏)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5.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电话:3309066,负责人:贾锋)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6.机关党委办公室(电话:3309313,负责人:解海明)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17.离退休干部处(电话:3309036,负责人:郭霏)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直属单位
稽查局(电话:3309162,负责人:陈尚平)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