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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路口东)、交警支队、城苑、市交警支队、假日山水华庭、交警支队(恒祥大街)、交警支队(路口南)、财政小区、省印宿舍、七一路瑞祥街口、鹏翔小区、七一路瑞祥街口、河大美术学院(北)、河大美术学院、鹏翔小区、西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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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路、50路、33路、62路、307路、63路、17路、102路、31路、20路、52路杨村线、51路、52路、55路、9路、25路等。
主要职能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国家与地方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市级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县(区)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五)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落实管理权限内的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提出省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管理市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执行国家外债管理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受市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受省财政厅委托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管理,依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需求,落实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合同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根据上级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农业开发工作,负责申报或下达年度项目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有偿资金回收;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竣工后的验收;组织实施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化经营、利用外资农业发展和科技项目及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七)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管理保定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方砚烽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张宗社
党组成员调研员:李照力
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游剑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尤永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树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扬
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冯建虎
副调研员:李彦庆
副调研员:齐云龙
组织机构
办公室、人事处、政研室、预算局(预算处、编审办、债务处、绩效处)、支付局(国库处、稽核处、支付办)、监督局(监督处、监管处、稽查办)、资产局(计划处、产权处、处置运营办)、ppp处、治税办(治税调度处、治税管理处)、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社保办、农业处、城建处、投资办、会计处、经建处、综法处、综改办、采购处、资环处、采购办、信息办、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处、农发办(评审处、资金处、土地处、产业处)、非税局(秘书处、征管处、稽查处、票据处)。
直属单位
1、河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保定市分校
2、保定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3、保定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
4、保定市财政局物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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