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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方式

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9-11层电话:025-83630620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http://www.nj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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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起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定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计划的制定,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负责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

  (四)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化相关制度的落实;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地方技术规范的制定;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数据管理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五)负责计量监管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监督计量制度的执行;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管理计量检定和校准机构。

  (六)组织认证认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负责全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组织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按照分工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九)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负责协调处理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社会公众诉求。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孙宁,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工作;具体分管人事教育处。

  张建平,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质量综合管理、政风行风、作风、党群工作,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具体分管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监督处、机关党委、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质量检验协会;联系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黎丽,副局长,分管标准化工作;具体分管标准化处、市标准化研究院和标准化学会、标码技术与应用协会;联系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华,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应急管理办公室(96333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12365举报投诉中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协(学)会和电梯安全管理协会。

  吴俊,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计量、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综合管理、文秘机要信息、对外宣传(新闻发言人)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计量处、电子政务办公室、市计量监督检测院、计量技术网络协会;联系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文东,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计划、财务、科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南京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江宁)、南京质量安全技术中心(河西)的行政管理及农业标准化基地相关工作;具体分管计划财务科技处、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扬,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杜国,巡视员,分管法制、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分管法规处、稽查处和稽查分局;联系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建强,巡视员,分管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分管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培训)中心、江北特种设备培训基地;联系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善岭,副巡视员,协助分管系统老干部工作;具体分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则来,副巡视员,分管局系统改革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非编人员管理工作,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组织推进工作,协(学)会的综合管理及财务、项目运行情况的督查工作;联系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洁,副巡视员,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具体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卢卫东,副巡视员,协助分管系统宣传工作;具体分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市局系统信息资源的规划和应用;负责市局系统信息化项目和网络安全的综合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组织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工作;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局系统普法教育的组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工作方针、政策及改革要求;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指导、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质量管理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工作;拟订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产品质量状况报告;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省和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认证认可国际指南、准则、标准;负责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处

  管理、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工作;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指导对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对全市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标准化处(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处)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标准的宣贯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落实;指导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市地方技术规范的制定;组织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数据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计量仲裁检定;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计量检定和校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组织实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计划制定和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稽查处

  组织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按照分工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跨区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大案要案和上级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举报投诉受理处)

  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产品质量申诉受理和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咨询服务,协调处理电话、网络、其他政府部门移送等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社会公众诉求;组织协调电梯困人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十)计划财务科技处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质量和技术监督相关的科技项目立项及审批等管理工作,组织质监系统技改、新增检验检测项目申报工作以及成果奖励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市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系统内各项经费、资金、政府采购、收费、财务票据等;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组织编制市局系统部门预、决算;承担市局系统财务及科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局机关财务核算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服务处)

  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市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直属单位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5楼

  邮编:210019

  电话:025-83630583

  传真:025-83630583

  E-mail:jczd@njzj.gov.cn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宁质认证咨询中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南京市红山路166号综合楼1楼

  邮编:210028

  电话:025-85401765、85431584

  传真:025-85436050、85439795

  E-mail:zxzx@njzj.gov.cn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673858、52366666

  传真:025-86673858

  E-mail:zjs@njzj.gov.cn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新庄村57号

  邮编:210037

  电话:025-85410283

  传真:025-85410859

  E-mail:jly@njzj.gov.cn

  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673668

  传真:025-86673666

  E-mail:qbs@njzj.gov.cn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673607

  传真:025-86673606

  E-mail:njbpvi@njzj.gov.cn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673530

  传真:025-86673530

  E-mail:tjs@nj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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