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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受理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跨区域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的实施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区、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科研实验、临床试验和检验工作,并指导审评认证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协助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王培星:党组书记、局长
李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向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放: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清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赖觉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冯剑诗: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陈艳玲:副调研员
何浪:副调研员
组织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综合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3.承担政务公开、对外新闻联络、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4.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
5.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6.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福利、干部考核、保险、公积金的管理。
7.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机构编制、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和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管理等相关工作。
9.配合开展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评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受理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相关从业人员上岗的技能鉴定、药学技术人员备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电话:0757-82789998
传真:0757-82789997
E-mail:fs_bgs@126.com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1.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和发布工作。
2.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4.负责信访投诉、维稳、综治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管理工作。
电话:0757-82789921
传真:0757-82789968
E-mail:fs_bgs@126.com
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
1.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参与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有效监测和收集报刊杂志、网络传媒、论坛微博等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强化舆情分析处置;负责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工作。
3.组织协调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问题食品查处的监督落实,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工作。
5.组织市相关部门及各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及佛山食品安全网站日常管理工作。
7.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757-82789902
传真:0757-82789903
E-mail:fs83996983@163.com
科技和产业服务科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推动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负责食品药品相关行政审批、网上审批业务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统一管理;优化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的网上业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模式。
3.承接上级布置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相关工作,开展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服务相关工作。
4.掌握分析全市食品药品产业状况,扶持和服务我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
电话:0757-82789908/0757-83280832(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传真:0757-82789908
E-mail:fs-spk@gdda.gov.cn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承担食品强制检验工作。
4.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71
传真:0757-82789971
E-mail:fs_bgs@126.com
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
(酒类专卖局)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3.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4.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59
传真:0757-82789959
E-mail:fs_bgs@126.com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
3.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
5.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6.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77
传真:0757-82789976
E-mail:fs-sjk@gdda.gov.cn
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
3.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包材监督管理。
4.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5.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本地区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6.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7.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药品注册、生产、特殊药品相关行政许可检查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核工作。
8.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28
传真:0757-82789928
E-mail:fs-ajk@gdda.gov.cn
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负责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
3.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4.承担本辖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5.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6.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工作。
7.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
8.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12
传真:0757-82789912
E-mail:fs-ltk@gdda.gov.cn
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
3.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
4.承担相关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审核、核准工作。
5.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6.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7.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8.优化行政许可和注册管理流程。
9.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38
传真
0757-82789938
E-mail:fs-qxk@gdda.gov.cn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
3.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化妆品强制检验工作。
6.负责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出具保健食品出口销售证明。
7.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8.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9.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电话:0757-82789932
传真:0757-82789932
E-mail:fs-bhk@gdda.gov.cn
稽查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及依法应由市级负责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2.指导和监督区、镇(街道)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统筹相关科室开展综合性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
4.组织、统筹、实施食品药品抽验工作。
5.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工作。
6.负责对接12345行政服务热线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热线工作。
7.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统筹协调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电话:0757-82789987
传真:0757-82789982
E-mail:fs_bgs@126.com
派驻监察室
主要职责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0757-82789968
传真:0757-82789968
E-mail:fs-jcs@gd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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