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盐城市国税局附近的公交站:
市人民银行、市经贸学校、市经贸学校、市气象局、新盐纺集团、市纺织厂、大庆路口、人民路大庆路口、怡景花园城、新盐纺集团、大庆路、市经贸学校、市纺织厂、怡景花园城、大庆路、怡景花园城。
盐城市国税局附近的公交车:
21路、9路、85路、17路、23路、8路、B支5路、38路、22路、B支6路、26路、32路、15路、B2路、B支2路、B1路、B支1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监督检查本地区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九)管理本地区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县(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负责本地区国税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十一)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二)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十三)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围绕本地区经济工作,发挥税收调控和监督职能,为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其他领导:吴 刚、黄斌斌、孟宪春、
张 军、余群、何国栋、吴泉芳
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处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三)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流转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低扣凭证的业务;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负责流转税纳税申报业务管理。
(四)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所得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五)国际税务管理处
撤销涉外税务分局,将涉外税收管理处更名为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外税收政策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区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六)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撤销进出口税务分局,保留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打击出口骗税工作。
(七)征收管理处
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和运用;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分析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主管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及有关建帐建制工作;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及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负责办税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计划统计处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经济税源的调查、预测和提出税收计划分配的方案;负责日常税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微观分析;负责全市税收会计核算,生成、上报各类税收会计、统计报表,负责并检查税收入退库;负责全市税收票证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财务管理处
贯彻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和市本级的经费预算、决算;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计划统计处与财务管理处合署办公。原征收计统处与财务审计处名称撤销。
(十)人事教育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本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十二)办税服务厅(原第一税务分局更名)
负责受理盐城市市区范围内纳税人上门办理的各项涉税申请事项,即: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的接收、审核;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一窗式票表稽核”;市区运输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和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四种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发票领购缴销(包括验旧)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代开;金税工程相关事宜;各类涉税申请(包括部分税收法律救济);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即:以市局名义处理逾期办理税务登记、逾期申报、发票验旧中发现的违章等行为);行政许可受理;欠税公告的发布;税务咨询等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受理核批科更名为受理科。
(十三)机关党委办公室
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直属单位
(一)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第二税务分局更名),级别为正科级,管辖区域不变,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原调查执行科更名为税源管理科。
(二)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其内设机构数量和序列不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电话、盐城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