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宁夏/中卫/中宁县
土地类型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00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该鱼塘位于中宁县鸣沙境内,大小脯子滩河套农业开发区中,一边紧邻滨河大道,可以直通吴忠、中宁、银川交通十分方便,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湖,大小大约有100亩以上,周边有大量的农田,景色非常优美,平时每天都会有市区的人来这里钓鱼。该湖以前都是父母自己养鱼的(全是没有添加饲料的野生鱼),每年都有鱼贩子来收鱼。因为父母年事以高已经没有经历再养鱼了,我也在外地工作,所以打算出租,你可以用来养鱼、或者开发旅游。价格20000一年。 目前没有照照片,等过几天了再传,或者您有时间的话可以亲自来看。 有意的话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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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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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75.47 分
适合: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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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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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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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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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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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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