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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有话说
枣强县国土资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枣国土告字[2016]6号) 枣国土告字[2016]6号 2016-3-21 经枣强县人民政府批准,枣强县国土资源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以现状为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3月22日 至 2016年04月11日 到 枣强县国土资源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4月01日 至 2016年04月11日 到 枣强县国土资源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1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4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6年04月13日09时00分 在 枣强县国土资源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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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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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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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