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卖家有话说
本公司拥有安徽西北部的美丽大别山风景区的旅游经营权,含以下转让:五十年并可延续旅游经营权(一切法律手续证照齐全), 在旅游经营权转让的基础上或前提下,还可长期租赁六千亩或六千亩以下的林地和千亩以下种植农作物土地经营权,低价使用建设避暑山庄、宾馆、停车场土地,也适合利用广阔林地和山地资源发展林、药、茶等,这里交通便利(高速路距武汉、合肥约2小时车程),幽静,无任何污染,极清新的空气,极清纯的水质,远离辐射; 现在已实现水、电、路、网四通,是开发时期 本基地平均海拔888米,有大片森林覆盖,气候宜人,避暑胜地,旅游度假景区。离县城近(仅18公里),高速路(通向武汉,合肥等地)、通村水泥路、山泉自来水、华东电网电、以及电讯网络等都已经建成。是黄梅戏、绘画、摄影等专业学子的实习地,独特的地形地貌,方圆十五平方公里,中部是一处天生的世外桃园,四周则是大面积森林,兼有奇松、怪石、瀑布、云海,变化万千、目不暇接. 丰富的历史传说,原生态山水、原生态文化 我们欢迎有识之士,以转让、投资、合作各种形式参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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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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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