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卖家有话说
为推动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特色优势产业向着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2013年,原州区人民政府在头营镇马庄、杨庄等6个行政村共流转土地9000亩,主要用于发展马铃薯、露地蔬菜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原州区人民政府现真诚邀请全国范围内的各大企业来我区参观考察、投资发展。 一、招商原则:在招商中,我们将坚持“诚信、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并实行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的发展。 二、优惠条件: 1、流转区域内9000亩土地现已整修平整,并已全部配套了蓄水池及滴灌设施,水源充足,灌溉条件优越。 2、该区域内土地适宜种植马铃薯、露地蔬菜等作物,农牧局指派农业科技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3、原州区人民政府向前来投资的企业每亩给予滴灌设施配套补助。 4、原州区人民政府优先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土地流转项目补贴、马铃薯种薯产业项目补贴、蔬菜产业基地项目补贴及全程机械化园区项目补贴等各类扶持政策。 三、投资条件: 1、该区域内土地流转费270元/亩,土地流转价格在宁夏区域内低。 2、马铃薯、蔬菜等作物生产费用及管理费用全部由投资企业自行解决。 热忱欢迎区内外客商前来洽谈投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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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魏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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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82.82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粮油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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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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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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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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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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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