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福建/泉州/永春县
土地类型
园地|其它园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20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现有柑园地20亩,租期20年有余,位于泉州永春县吾峰镇梅林村,暨吾峰镇高梅线吾西至梅林段内侧山坡地,毗邻吾西村,现柑园扔有出产、收益,但承包期已满,寻其他业主租赁。该柑园地建有多个灌溉水池,2车道路面与高梅线相接,直通仓库,仓库场地宽敞,面积充裕,还设有厨房、卫生间等,水电设施完备。该园地适合种植花卉、果树、林木等,土质优良,出产丰厚,收益甚佳。望有意者前来商洽。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权证类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地形地貌
地块形状
大面积正方
土壤土质
有效土层厚度
>100㎝
交通情况
道路情况
机耕道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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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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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79.91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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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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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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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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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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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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