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 土地详情
郑州新郑市 30亩 水田 经营权出租
999元/亩/年
次
2026-08-07
ID: T783979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所在区域
河南/郑州/新郑市
土地类型
耕地|水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30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郑州南~菜园良田分享土地投资 地址:新郑新村杨湾村(大学南路) 北岗地块:1.6亩 河边地块:3亩 庙西地块:2亩 宅基地:1分7 地理优势:大学南路与万邓路交汇, 交通顺畅;双泊河环绕地块,水源充足优越,视野开阔。 适合项目:育苗种植、菜园农场、休闲垂钓、庭院养老、养生隐居综合项目。 场地开阔,环境清幽,交通便利。 租金面议,长期租赁优先,资源共享找合伙人, 非诚勿扰! 1363386****
交通情况
道路情况
水泥路
机场
<30分钟
高速公路
<30分钟
铁路
<30分钟
高铁
<30分钟
省级/州级公路
30-60分钟
国道
<15分钟
县级公路
<15分钟
乡镇公路
<15分钟
村道/自建路
<15分钟
公交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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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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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8.83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水稻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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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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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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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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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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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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