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郑州新郑市10亩坑塘经营权出租
1500元/亩/年
1773次
2023-08-25
ID: 243777




所在区域
河南/郑州/新郑市
土地类型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0亩
流转年限
1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现场核实
卖家有话说
河南郑州新郑具茨山风景区附近,坑塘占地10亩,通路通电通水,预留出水口,3个小时放满水,坑塘里有多颗杨树,不影响蓄水养殖,垂钓等,水免费,出抽水电费,在景区内风景好,停车方便,园区里有饭店,住宿等。租金每年1.5万元。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权证类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交通情况
机场
30-60分钟
高速公路
<30分钟
铁路
30-60分钟
港口
30-60分钟
高铁
30-60分钟
省级/州级公路
30-60分钟
国道
15-30分钟
县级公路
15-30分钟
乡镇公路
15-30分钟
村道/自建路
15-30分钟
公交
无
其他配套
场地平整
平坦
附近产业集群
旅游景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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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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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0****5205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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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77.78 分
适合: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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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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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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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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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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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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