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广西/南宁/兴宁区
土地类型
林地|其它林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580.65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土地位置在南宁兴宁区,苗圃土地分租,剩余租期20年,面积580.65亩,有坡地有水田,坡地1800元/亩,水田3000元/亩,租金可以协商,可以1年/付。可做苗圃,养殖,农业种植;有水沟水库,220-380的电,紧邻高速口,交通便利;
权证
权属类型
集体
交通情况
道路情况
水泥路
国道
<15分钟
县级公路
<15分钟
乡镇公路
<15分钟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供水设施
自然水
场地平整
平坦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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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明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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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80.85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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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
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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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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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良
-
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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