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桂林象山县1.5亩松林地经营权出租
10000元/亩/年
次
2021-05-19
ID: T682493




所在区域
广西/桂林/象山区
土地类型
林地|其它林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5亩
流转年限
5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1.5亩松树林场 地理位置、松树林空气好!场地适合居住 、小型聚会、茶庄、农庄、养殖小型加工、存放等……小车可停放3~5辆小车,非常适合小型聚会。对角两个独立卫生间、包厢、厨房、小菜园、蔓藤植被茂密,配套完善签约即可使用!有意欢迎联系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地形地貌
平整程度
不平
排水条件
基本满足
灌溉条件
基本满足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附属设施
生活用房
经营信息
地块适合何种经营
休闲农业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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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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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77.39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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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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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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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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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
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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