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福建/厦门/同安区
土地类型
园地|果园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55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该土地位于福建厦门同安,土地性质为园地,面积:55亩,租金1000元/亩/年,一次性付清,可流转20年;经营权出租、转让均可。现在种梨子,树葡萄,波萝蜜等,面积大概十多亩,鱼塘两个面积6亩左右,目前是空闲的,可以做养殖或者休闲垂钓。近30亩面积为空闲状态。土地部分平整部分有坡度,距离顶上人家5公里左右,在大路边,可以做露营农家乐。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地形地貌
平整程度
不平
排水条件
一般满足
灌溉条件
一般满足
交通情况
道路情况
水泥路
乡镇公路
<15分钟
村道/自建路
<15分钟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供水设施
自来水
经营信息
地块适合何种经营
种植树木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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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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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8.81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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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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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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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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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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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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