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广西/贵港/覃塘区
土地类型
耕地|旱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50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樟木镇150亩旱地出租,租金500元,一年一付,每五年递增50元,流转年限22年。交通一般,村道水泥路直达地路口,进入地头有约1公里土路因常年未通车已长杂草,可自行用石渣铺路后可通行9米货车。灌溉、生活用水需自行打井,打井深度约50-60米。未通电,生活照明用电可从村里接通,接电距离约一公里。排水条件良好,因土地地势较高,基本不淹水。地面平整,目前种植桉树,桉树不需赔偿清苗费,村民自行清理。四面环山,地面靠山脚下,有少量零星石头。该地块距离村庄1公里以上,适合做种养殖场。
地形地貌
平整程度
粗平
排水条件
基本满足
灌溉条件
基本满足
交通情况
道路情况
水泥路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有电源可牵线
供水设施
无
经营信息
地块适合何种经营
种植作物
地块利用现状
种植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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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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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82.8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粮油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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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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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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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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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
经营现状优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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