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葫芦岛绥中县 400亩 旱地 经营权出租
1000元/亩/年
次
2020-11-21
ID: T644301




所在区域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土地类型
耕地|旱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400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土地位置:绥中县城南4公里; 土地面积:约400亩,可增加; 交通条件:交通便利,距京沈高速入口6公里,距北京370公里,距沈阳400公里; 土地性质:村集体所有,承包到户独立经营; 流转方式:可整体出租、转包、合作、入股; 适宜作物:土壤肥沃适宜高粱,玉米,小麦,花生,地瓜,生姜和中药植物。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权证类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权证有效期
2019年-2049年
地形地貌
地块形状
小面积不规则
机械化工作
可以
平整程度
粗平
排水条件
充分满足
灌溉条件
充分满足
土壤土质
土壤肥力
高
交通情况
高速公路
<30分钟
国道
<15分钟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供水设施
自然水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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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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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80.06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粮油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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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
气候条件良
-
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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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
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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