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南通如东县 36.54亩 坑塘水面 经营权出租
18万元
次
2025-03-29
ID: T776194




所在区域
江苏/南通/如东县
土地类型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36.54亩
流转年限
3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该土地位于江苏南通,土地性质为水域,可以水产养殖,可以养鸡鸭鹅,种藕,养螺丝,龙虾。面积:36亩左右,价格为每年6万,一次交三年费用;3年后有意继续租赁,可以继续续租。另有生活住房、仓库可一并出租(租金另议)。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权证类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
权证有效期
2025年-2045年
交通情况
高速公路
30-60分钟
铁路
<30分钟
港口
<30分钟
高铁
<30分钟
省级/州级公路
<30分钟
国道
<15分钟
县级公路
<15分钟
乡镇公路
<15分钟
村道/自建路
<15分钟
公交
有
其他配套
场地平整
平坦
附近产业集群
养殖业区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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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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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8.75 分
适合: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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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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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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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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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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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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