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宝鸡岐山县 1080.72亩 其它林地 经营权出租
100元/亩/年
次
2025-08-21
ID: T778996




所在区域
陕西/宝鸡/岐山县
土地类型
林地|其它林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080.72亩
流转年限
19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土地位于岐山县县城北12公里太白山,山区林业面积大无污染。公司于2013年10月至2043年10月于镇政府和村组签订30年租地合同。合同租地山区林地1000多亩,(注:租地合同为主)建设林下养殖基地。租地为集体用地。公司投资二百多万建设二大区,养殖区和办公区。一:养殖场建养殖舍三大间。宿舍办公室五间。其中养殖分1,2,3,区。1号区长:45米。宽:16米。2号区长:21米。宽:7米。3号区长:15米,宽:5米。养殖场办公区房间为长:6米宽3.5米。四间。二:养殖场办公区分四部分:占地五亩。一:生活区(宿舍)二:办公室。三:饲料加工区。四:库存间。(长:18米。宽:8米。)。拖拉机一台。庭院可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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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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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83.18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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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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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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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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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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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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