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卖家有话说
总面积10000亩,这是其中一部分。本林场座落于沁水煤田中心,2008年以来,中石油先后在我们的土地上开发煤气井11口,占地百亩左右,每年按国家规定予以占地补偿。这里属于丘岭地带,海拔830多米至980多米。总面积中林地8300多亩,其中松树林2700多亩,树龄超过30年。刺槐和其它树种5000亩,连翘800亩,荒坡2000亩。林权和土地使用手续齐全。在此范围内,林场和周边集体及个人没有任何产权纠纷。我们有自己专用的硬化公路直通驻地,有专用的高压线路和变压器,林场水资源非常丰富,到处有山泉,门前有小溪常年流水,水质优良。张峰水库的输水干渠就从本场的土地上经过。本林场的交通非常便利,距郑庄高速路口5公里,距郑庄火车站6公里。我们这里水、路、电条件俱备,空气清新,远离污染,适合开发康养、度假、种植养殖、及发展林下经济等项目。价格面议。也可以出租300元/亩/年(100亩起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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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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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82.8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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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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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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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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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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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