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卖家有话说
九华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 一、项目名称:九华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地点: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洛平圩、小稻圩 三、项目背景及建设条件: 项目所在地丁桥镇地处生态经济示范区,位于青阳县东北,东邻芜湖,北接铜陵,紧依长江,是接轨长三角的桥头堡,九华山、黄山旅游胜地的北大门,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气候温和,空气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日照充足,生态环境佳。全镇总面积102平方公里,人口2.1万人,是池州市工业强镇、农业大镇。 项目区总面积10000亩,其中水面1600亩,耕地8000亩,平均海拔10米左右。项目区位优越,交通便利,S103省道环绕东、北,距铜陵市和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只有20公里左右,周边有G3、G50高速,铜九铁路和九华山机场,有航运码头常年通航300T,可直通长江,物流十分便利。项目区内基础设施完善,已建道路网15公里,沟渠18000米,电力排灌站2座,总装机8台520KW。目前,项目所在地政府支持、群众基础好、土地流转意愿强烈、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可将项目打造成国内好的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示范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 对项目区内10000亩耕地和水面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八大功能区,生态种植区、生态养殖区、特种水产区、科技推广区、生态休闲区、生态温室区、农业观光体验区、加工物流区,总投资1亿元,将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种养业与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休闲体验农业、农产品物流相融合,实现农业的一体化和立体化发展。 五、合作方式、期限 独资、合资,期限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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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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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84.43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粮油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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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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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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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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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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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