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广东/清远/清城区
土地类型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30亩
流转年限
14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清远飞来峡方向,占地面积30亩,其中鱼塘约21亩(分两口塘),其中7亩左右棚加空地,余2亩是房子加停车还有鱼塘基的面积,交通便利能进9.6米车,环境优美,配有三相电,水井,住人房,租期剩14年,适宜养鸡鹅鸭鱼狗等。租金前三年每年2.6万元,后面每年2.8万元。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一。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交通情况
县级公路
<15分钟
村道/自建路
<15分钟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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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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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81.57 分
适合: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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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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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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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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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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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优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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