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山东/泰安/宁阳县
土地类型
其它土地|设施农用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88.69亩
流转年限
5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本项目依托宁阳县的土地、人口资源优势,通过对高标准、高效益的现代设施农业、现代数字农业物联网中心建设,打造集蔬菜育苗、种植、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新优化,实现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当地增收致富。 棚区区占地 209 亩。现代农业种植区内生产设施为蔬菜种植温室大棚,建设面积 58576 平方米,日光温室 35 栋;园区其他配套工程建设包含园区水肥一体化工程、包装仓储、冷链区、综合管网、园区物联网、道路等基础设施。 此35个温室大棚因后期计划原因,暂时无法顾及种植,现向全国招租,地理位置优越,地下水资源优质,有意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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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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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7.64 分
适合:牲畜饲养、休闲农业、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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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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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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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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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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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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