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深圳南山区 12.89亩 其它园地 经营权出租
30000元/亩/年
次
2025-05-08
ID: T777030




所在区域
广东/深圳/南山区
土地类型
园地|其它园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2.89亩
流转年限
5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有8000平方米果园及空地亥宗地号,水平高差4.5米。三面环山,一面环溪(自然泉水)。内有划分九块地三通一平,其中每块尺寸20米*38米,内有简交易房,凉亭,游泳池,菜地,洗手手间,化粪池。300平方米鱼池公用(详见平面图)剩余是空地和荔枝园的面积可分租或者整租。适合园林景观公司,做办公,会所接待,农家乐,茶室, 营地,科普园,有实的业界精英参与投资和合作,共享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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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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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7.5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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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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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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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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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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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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