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卖家有话说
本人有一处位于葫芦岛市南票区的近1100亩山林的林木、果树所有权和土地(林地、土地、水库)使用权转让,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地类地貌:山地、林地、果园、水库。 地形地势:进山口是东西走向,而后是东南西北走向,以山脊线为界,纵深近5华里的封闭山沟,沟口为一座面积5亩的小水库。 各地类面积及组成:阴坡有4百余亩油松针叶林,并有少量桑、榆、柳混杂其间,且有少量侧柏呈块状混交其中。林龄为30~50年为主,树高3、5~5米以上成林,且通过几年严格的封育,天然下种自然更新良好,林冠下及林间空地上天然下种自然更新油松小幼树从1、2年生到7、8年生不等,一株株、一丛丛几乎到处都是。阳坡为刺槐、山杏为主的阔叶林,山杏为多年生经济林,刺槐为这几年新造的林;灌木以荆条、绣线菊为主;藤本以狗枣猕猴桃、南蛇藤为主;沟底和阳坡石壁梯田上为2百亩左右的果树果园,加上面积为5亩的小水库和水库上下约10亩的农用耕地。 森林自然资源十分优越,水资源丰富,用材林\\绿化用树遍地是宝,果园果实飘香,除鸭梨白梨水晶梨\\南国梨等品种众多,栗子核桃也是硕果累累,还有大枣,葡萄以及珍稀药材,植物品种.水库里多年放养的锦鲤,黄鳝水蛭等各种水产品,并已开始垂钓.且探明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尚有广袤的土地待开发. 已建有三间北京平住房,太阳能风力发电设备并投入使用,种养殖大棚,可以说设施便利,基础很好. 总计1100亩的林木、果树所有权和林地、耕地、果园、水面等所有地类的使用权(至2033年12月31日止),并且合同到期后“乙方在承包期内,扩大再生产所建的建筑物和在荒地上栽植的树木,到本合同到期甲方要收回时,应给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乙方取得的树木所有权和各类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承包、转让、入股和抵押。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二、适宜开发项目的策划、规划 适合开展: 1、度假村。 2、采摘游。 3、观光游。 4、珍稀动植物、食用菌的种植、养殖(含标本制作与展示)。 5、狩猎场。 6、森林生态墓园(只利用水库北面的一个山头即可)。 7、石场、矿业开发(最好不开发此类项目,因造成良好生态与自然环境的破坏)。 8、寺庙建设:西主峰可建设成蓬莱阁,东主峰可建成玉皇阁(或玉皇顶),两峰中间的鞍部可建设成天宫——凌霄殿(或玉皇阁)。 9、根雕、木雕、木珠的开发,荆条根是最好的根雕素材,梨木是较好的木雕材料。 10、生态安全教育的天然大课堂。 11、油松林可以间出数量可观的绿化、美化大苗、中苗或小苗,出售。 12、可以开发绿色无污染的松针粉、松花粉、全松茶等产品。 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出让、转让的方式 1、林地的使用权与林木的所有权百分百转让。 2、出让部分产权,以合股的方式进行经营 (1)、控股(股份占51%以上)。 (2)、不控股(股份占49%以下)。 合股经营本人的优势为:技术、政策法规、领导与人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等。 四、价格面议 温馨提醒:千亩山林的所有权和林地、土地、水面的使用权转让不是小事,请慎重考虑,再做决定,最好是实地考察,也可提出希望,双方充分协商,而后定夺。 无诚意、无实力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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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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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81.3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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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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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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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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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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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