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江苏/南京/溧水区
土地类型
耕地|水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363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生态优环境美,适宜有机生产和生态观光旅游。剩余承包年限35年,配套设施齐全。可以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但不能灭失),手扶拖拉机、割灌机、电锯、抽水泵、冰箱、热水器、办公桌等 溧水区位于南京市中南部,是重要影视基地和农业科技基地,华东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长三角地区制造业基地和现代化产业集聚区,同时也是南京四大副城之一。 溧水区是秦淮河的发源地,具有水乡风韵、田园风光、山地风貌的特点,有林地45万亩,水面25.5万亩,耕地4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3.56%,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东屏湖、中山湖等水质达国家二类标准,素有“天然氧吧”之称。 溧水区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是南京的南大门,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发达的交通使之成为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的地区。中途改造做了苗圃,客户来进行开荒,可以机械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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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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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78.27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水稻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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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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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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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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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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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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