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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国土资公告[2016]5号) 灵国土资公告[2016]5号 2016-2-23 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01-02-03 宗地总面积: 92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王镇焦家岭村原310国道东、康乐路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104715BA0038 场地平整:出让宗地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起始价: 379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6年03月14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23日16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灵宝市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23日 至 2016年03月21日 到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23日 至 2016年03月21日 到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1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3月21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灵宝市地产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1-02-03 号地块:2016年03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3月23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咨询和申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 开户单位:灵宝市财政局国库科专项资金土地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①邮储银行灵宝金城大道支行;②洛阳银行灵宝支行 银行帐号:①1005145****001000200003 ②60031035****0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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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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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