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50余亩果园对外经营权出租
1500元/亩/年
次
2020-06-09
ID: T662646




所在区域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
土地类型
园地|果园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50亩
流转年限
1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占地50余亩。 可耕地面积十余亩。果园地面站20亩,待开发地20亩。現有鸡舍360平米,此地全部为山地阳坡,土层厚,植被好,现有枣,杏,李,桃,梨,苹果。成年果树百余棵。大果核子树500余棵。院落占地三亩,房屋五间可住人。水电齐全好用。适合养殖鸡鸭鹅术,马牛羊猪。長租关短租均可,(一年起粗,长租优惠)。价格面议。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交通情况
高速公路
<30分钟
国道
<15分钟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供水设施
自然水
附属设施
农机房/生活用房
经营信息
地块适合何种经营
种植作物
地块利用现状
种植-果树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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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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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9.67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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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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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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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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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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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优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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