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新疆/伊犁/奎屯市
土地类型
农林业用地
用途
土地面积
200亩
流转年限
19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新疆奎屯农七师124团高泉镇位于天山脚下,312国道从这里经过,气候适宜种植水果,经济作物,粮食等,本人现有200亩土地需转让或出租,土地自1999开垦至今已11年,经过精心改良,现在可种植棉花,番茄,甜菜,玉米,小麦,油葵,食葵,等各种经济作物和农作物,由于气候适宜枸杞,果树等都可种植,土地在油路边交通十分便利,用水方便,水费低廉,规划整齐,周边各种劳务工充足,劳务价钱合理,农用机械车辆齐全,雇佣方便,地边有房3间民房,如租凭可免费使用,收购可按成本转让,房屋前后面积20亩可养殖各种家禽,因为多年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对外转让或出租,如有想合作经营也可以,本人种植20亩枸杞长势良好,各种手续齐全,价格面议欢迎有兴趣的朋友来看地,非诚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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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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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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