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
所在区域
江苏/南京/江宁区
土地类型
林地|其它林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16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核实情况
电话核实
卖家有话说
出租江宁区出租江宁土地16亩:内含中装房屋150平方米,附带停车场;可修复房屋300平;鱼塘1亩一个。 土地概况:区域整体由围墙大门隔离,空间独立,适合农业生产、养生住宿、户外旅游及仓储用途。 土地具体情况: 1、有水电网络; 2、交通方便,距园博园25公里,距汤山大道3.7公里,园区内部有3米宽水泥路, 离村庄有一定距离,方便管理; 3、水泥路直达,方便机械化作业; 4、土质好,可种植,可养殖; 5、土地租金10万元/年,租期及支付方式面议.
权证
权属类型
个人
权证类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权证有效期
1997年-2047年
交通情况
机场
30-60分钟
高速公路
<30分钟
铁路
30-60分钟
港口
30-60分钟
高铁
30-60分钟
省级/州级公路
<30分钟
国道
<15分钟
县级公路
<15分钟
乡镇公路
<15分钟
村道/自建路
<15分钟
公交
无
其他配套
电力设施
通电
供水设施
自来水
查看全部
-
联系人李林林
-
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77.55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
区位优势一般
-
气候条件良
-
相关配套良
-
地块情况一般
-
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找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