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详情
南京江宁林地等四处共675亩转让
2000000万元
次
2011-03-21
ID: T37482




所在区域
江苏/南京/江宁区
土地类型
林地|其它林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645亩
流转年限
20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1.转让位于江宁区陆郎镇农庄林地70亩,租期余45年,年租金65000元,一次性转让费120万元 2.转让位于江宁区秣陵镇农庄用地85亩,租期为20年,余19年,一次性转让费430万元 3.转让位于江宁区湖熟镇交界郭庄镇农庄120亩,租期余23年,鱼圹25亩,雪松约40亩,香樟树约6亩,桂花树约7亩,红一色兰约4亩,别墅1幢,总经济价值超过150万,年交社区管理费8000元,因主人在国外发展,一次性低价转让费200万元 4.出售江宁区丹阳镇有证农庄用地400亩,可分割(不少于50亩)每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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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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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主
79.76 分
适合:经济作物种植、林木种植、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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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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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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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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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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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注意:该土地由土流网专业评估师进行测评,评估结果基于土流大数据及全网区域特性,因土地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该报告仅供参考。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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